雷鸟酒吧的内部,是地狱厨房的浓缩版——烟雾、汗臭、廉价威士忌、以及一种随时可能爆发的暴力荷尔蒙。老旧的木地板黏着陈年的酒渍和看不见的血,墙上挂着褪色的拳击海报和一支断了的鹿角。吧台后,酒保老麦机械地擦着杯子,眼神空洞。
今晚,这里塞满了雷鸟帮的骨干。十五个人,散坐在几张圆桌旁,扑克牌、骰子、钞票、空酒瓶。他们是厨房里最凶狠的秃鹫,靠收保护费、放高利贷、偶尔绑架勒索为生。首领“雷鸟”杰克·莫兰,坐在最里面的高背椅上,像一头蹲踞的熊。
杰克曾经是轻量级拳击手,职业生涯毁于一次酒吧斗殴——他打死了人,但法官“相信他是自卫”。出狱后,他用拳头和残忍建立起了这个小王国。此刻,他正往嘴里倒着威士忌,脖子上青筋跳动。
“老大,”一个光头凑过来,“巷子里那几个小子还没回来,红发他们。”
“管他们呢,”杰克啐了一口,“说不定抢到块好表,自己溜了。”
就在这时,门开了。
冷风灌入,吹散些许烟雾。所有人都抬头。
门口站着一个人。深灰色西装,手杖,年轻得过分,干净得格格不入。
酒吧安静了一秒。
然后爆发出哄笑。
“操,谁家少爷走错了?”
“这他妈是化妆舞会吗?”
“细皮嫩肉的,长得还挺结实……”
杰克眯起眼睛,没笑。他在拳台上混过,能看出点门道——这个人的站姿,重心,肩膀的弧度,都不对劲。太稳了。
金并的目光扫过全场,最后落在杰克身上。他微微点头,像在打招呼,然后走向吧台。
“威士忌,”他对老麦说,“纯的。不加冰。”
老麦的手几不可察地抖了一下。他低头倒酒,把杯子推过去时,压低声音,快得像蚊子:“都下了药,但雷鸟……他喝的是自带瓶子。”
金并端起酒杯,没喝。他转身,面向整个酒吧。
“杰克·莫兰。”他说,声音不大,但压过了所有嘈杂,“我来接收你的地盘,和你的人。”
死寂。
然后杰克缓缓站起,两米高的身躯像一堵墙。他咧嘴笑了,露出金牙。
“接收?”他慢吞吞地说,“小子,你嗑了什么,产生这种幻觉?”
“秩序。”金并放下酒杯,“地狱厨房需要秩序。而你们,是混乱的源头。”
“秩序?”杰克哈哈大笑,其他人也跟着笑,“听着,小白脸,这里的秩序就是——老子说一,没人敢说二!”
他抓起桌上自己的酒瓶,灌了一大口。“看你穿得不错,把身上值钱的留下,跪下来舔我的鞋,我可以考虑只打断你两条腿。”
金并轻轻叹了口气,像是惋惜。
“那就,”他说,“按厨房的规矩来。”
他把手杖横放在吧台上,解开西装扣子,但没有脱。只是把袖口往上折了两折,露出小臂。肌肉的线条在灯光下绷紧,像钢铁缆绳。
“还等什么?”杰克一挥手,“教教这位少爷,什么叫规矩!”
最近的三个混混最先扑上来。一个挥拳,一个踢腿,一个想从侧面锁喉。
金并动了。
他向左滑步,避开直拳,右手手肘如铁锤般砸在第一个混混的鼻梁上。咔嚓。 那人后仰倒地。
同时,他左手抓住踢来的脚踝,顺时针一拧。咔嚓。 脚踝脱臼,惨叫声刚起,金并已顺势把他甩向第三个混混,两人撞翻桌子,酒瓶碎了一地。
整个过程不到三秒。
酒吧里安静了。嘲笑凝固在脸上。
“一起上!”杰克咆哮。
剩下的人全冲了上来。十二个,从四面八方,拳头、酒瓶、椅子腿、弹簧刀。
金并第一次抽出了手杖。
不是拔剑——手杖就是手杖。但在他手里,它成了一条黑色的毒蛇。
啪! 手杖抽在第一个人的膝盖侧面,那人腿一软跪倒。
砰!杖头戳中第二人的肋骨,沉闷的撞击声后是骨折的脆响。
咻——啪!横扫,击碎第三个人握酒瓶的手腕,玻璃和血一起飞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