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投降的盗匪,区分首恶与胁从,首恶严惩,胁从经教育后,或补充军伍,或遣散归农。
同时,严肃军纪,明令宋军不得扰民,违者严惩不贷。
很快,社会秩序开始好转,商旅渐渐通行。
五、尊重习俗,因俗而治。
陇右地区民族复杂,汉、党项、吐蕃、回鹘、羌等族杂处,风俗各异。
吴玠采纳幕僚建议,实行“因俗而治”。
不强行改变各族生活习惯、宗教信仰(如吐蕃信佛,回鹘信伊斯兰教等)。
在赋税、徭役上,对蕃部给予一定优惠。设立“蕃学”,允许蕃部贵族子弟入学,学习汉文经典,参加科举,给予出身。
同时,也要求蕃部首领送予弟入秦州“学习礼仪”,实为质子,以加强控制。
对于有影响力的喇嘛、阿訇等宗教人士,也予以礼遇,通过他们来安抚部众。
六、重建文教,归化人心。
吴玠在秦州重修州学,邀请因战乱流落此地的儒生担任教习,招收汉、蕃子弟入学。
下令搜集散佚的书籍,组织人力抄写。
在条件允许的州县,恢复或建立官学、书院。
虽然短期内难见成效,但这是“以夏变夷”、进行文化认同的长期工程。
同时,他以身作则,尊重士人,接见地方耆老,听取民意,塑造“仁德武威”的统治者形象。
七、慎用刑罚,清理冤狱。
宣布废除蒙古统治时期的严刑峻法,暂以《宋刑统》为据,结合当地习惯法,审理案件。
清理积年冤狱,平反错案。
选派较为公正的官员担任州县司法官,迅速恢复司法体系,给百姓以公道和秩序的希望。
吴玠的这些措施,并非凭空想象,许多借鉴了历史上诸葛亮治蜀、曹操屯田、以及本朝范仲淹经营西北的经验,并结合了陇右的实际情况。
虽然受限于时间、财力、人才,许多政策只能搭起框架,或仅在核心区域推行,但其效果是立竿见影的。
逃亡的百姓开始返乡,荒芜的田野出现了耕作的身影,残破的集市渐渐有了人气,道路上往来的不再是溃兵和盗匪,而是渐渐多起来的商旅和信使。
尽管距离真正的繁荣安定还很遥远,尽管蒙古的威胁依然悬在头顶,尽管民族矛盾、土地纠纷等深层次问题远未解决,但一种基本的秩序和微弱的希望,已经开始在这片饱经沧桑的土地上重新萌发。
消息传到临安,太子赵玮仔细阅读了吴玠关于安抚治理的详细汇报,心中大定。
他亲自拟旨嘉奖,并指示户部、吏部,对吴玠所请的治理能吏、教化经费,予以优先考虑和拨付。
他知道,只有前方“攻城”与“攻心”并举,后方全力支援,这场关乎国运的西北大棋,才能一步步走向成功。
而他的下一个任务,是处理那些随着胜利而来,开始重新“发现”大宋,并试图与这个似乎正在复兴的帝国建立新联系的四方使节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