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成功被判刑的第二天,下午四点。
侯亮平刚结束与长明集团的沟通,回到办公室,还没来得及坐下,敲门声就响了。
“进。”
门被推开,进来的是三个人。
为首的正是,现在主持省检察院工作的,常务副检察长林国立。
林检察长身后跟著两名工作人员,一男一女,都表情严肃,手里拿著公文包。
侯亮平心里微微一沉,常务副检察长很少直接来反贪局,更少带著这样正式的阵仗。
侯亮平从办公桌后站起身,面上儘量保持平静,“林检,有什么指示”
林国立五十出头,没有与侯亮平握手,只是点了点头。
“侯亮平局长,有个情况,需要向你核实。”
林检察长身后那名女检察员,从公文包里取出一份文件,双手递给林国立。
林国立接过,却没有立刻翻开,而是先看向侯亮平。
“接到实名举报线索,反映你本人存在受贿及非法经营问题。
经初步审查,线索具体、指向明確,根据相关规定,需要请你配合说明情况。”
办公室里安静了几秒,窗外的阳光斜射进来,照亮空气中悬浮的微尘。
侯亮平笑了,笑容里带著明显的荒谬感。
“林检,这个玩笑开大了吧我受贿非法经营”
林国立的表情,却没有丝毫变化。
“不是玩笑。
举报称,你与丁义珍、蔡成功合伙经营煤矿。
具体来说,是林城的煤矿,也就是蔡成功名下,后来转让给现矿主的那座矿。”
侯亮平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,走到会客区,站在林国立对面单人的沙发前。
“林检,请您继续。”
林国立翻开文件,语气平铺直敘,不带任何情感色彩。
“第一,工商登记材料。
蔡成功名下林城煤矿,原始文件中,確係出现了『侯亮平』的身份证號码,及身份证复印件。
经与公安机关户籍系统比对,该號码与你本人身份证號码完全一致,复印件確係你个人有效身份证件。
第二,资金往来记录。
煤矿的分红记录显示,煤矿分两次向其中署名『侯亮平』的帐户,累计支付分红款三十万元整。
该帐户的开户行是民生银行,开户人姓名、预留证件与你完全一致。
第三,证人证言。
现矿主在接受询问时证实,当初接手煤矿时,蔡成功明確告知『有局长级人物也是股东之一,只是不方便出面』,並出示了相关文件。
该证言,已製作笔录。”
林国立合上文件,看向侯亮平。
“侯局长,这些情况,请你解释。”
侯亮平没有立刻说话,就这么站著,通过窗户,看向楼下院子的几棵梧桐树。梧桐树叶,在初夏的风里轻轻晃动。
“林检,您说的这些『证据』,我今天是第一次听说。
证据显示时间,我在最高检反贪总局工作,人在北京,从未去过林城,更不可能和丁义珍、蔡成功合伙开矿。
身份证號码一致,不代表那就是我。签名可以偽造,帐户可以冒名开设。
至於那个矿主的证言……,我想当面和他对质。”
林国立点点头,似乎早料到这个反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