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2章 一意孤行(下)(1 / 2)

弘治六年三月十八,小雨。

金陵城笼罩在绵绵春雨中,秦淮河的水涨了几分,河面上的画舫都歇了,只有几艘乌篷船在雨中缓缓穿行,船夫披着蓑衣,像水墨画中移动的墨点。

大理寺的案卷库里,张子麟已经待了整整两个时辰。

他从郑公的私人笔记入手,重新梳理整个案件的脉络。

笔记里那些被正式卷宗省略的疑问,像散落的珠子,被他一颗颗捡起,试图串成完整的链条。

“柴刀报失记录不符”、“时间证人需复核”、“认罪过程突兀有疑”……这些疑问郑公都提过,但为什么没有深入追查?

张子麟翻开正式卷宗的附录部分,那里有各级官员的批阅记录。

从江宁府到按察司,再到大理寺,每一个环节都有官员画押,表示“证据确凿,无误”,大理寺有底档,其它衙署应有保留。

在郑公的批阅页,张子麟看到了那行熟悉的字迹:“证据链完整,可定谳。”日期是成化十九年冬月廿五。

正是他在笔记中写下“心中不安”的同一天,而且还这么快就批阅了,这里面到底隐藏了什么。

也就是说,郑公在内心充满疑虑的情况下,依然在正式文书上签了字,定了案。

为什么?

张子麟的手指轻轻划过那行字,墨迹已经有些褪色,但笔力依旧透纸背。

他能想象郑公写下这行字时的心情:矛盾,挣扎,但最终还是选择了“证据”。

因为对刑官而言,证据就是一切。再多的疑虑,如果找不到实证,也只能让步于既成事实的证据链。

但张子麟不甘心。

他继续翻阅,在卷宗最后找到了一份刑部复勘文书副本。

这是死刑案的标准程序,地方定案后,要报刑部复核。

文书上盖着刑部四川清吏司的大印,批语是“证据确凿,量刑适当,准”。

日期是成化二十年正月十五。

元宵节。

当金陵城百姓在赏灯猜谜时,一个可能被冤枉的人,被正式核准了死刑。

张子麟闭上眼睛,深吸一口气。

再睁开眼时,他的目光落在复勘文书的落款处。

那里除了刑部的大印,还有一个小小的私章:“郑”。

郑公的私章。

当时作为大理寺寺正,郑公参与了刑部的复勘。

也就是说,这个案子他审了两遍:第一次作为协同江宁府一起主审,第二次作为大理寺本职复核者。

而两次,他都认可了。

张子麟感到一阵寒意。

如果连郑公这样严谨的老刑官,都在疑虑重重的情况下两次认可这个案子,那要么是证据真的无可辩驳,要么……是有什么力量,让郑公不得不认可。

“张大人。”

案卷库的老吏轻声唤他,递过来一杯热茶:“您在这儿待了一上午了,喝口茶吧。”

张子麟接过茶,道了声谢。

老吏犹豫了一下,低声道:“张大人,您是在查郑老大人的案子吧?”

“是。”

老吏叹了口气:“郑老大人是个好人。他在这儿三十年,审的案子堆成山,从没出过错。就这一个案子……唉。”

张子麟敏锐地捕捉到了什么:“就这一个案子怎么了?”

老吏左右看看,压低了声音:“这个案子……当时上头催得急。江宁府报上来时,说是‘逆伦重案’,影响恶劣,要求速判。郑老大人本来想多查些时日,但刑部来了文书,说年底要汇总,这个案子必须在冬月内结案。”

“刑部催的?”

“不止刑部。”老吏的声音更低了,“听说……听说宫里也过问了。您知道,弑父是大逆,皇上最重孝道。这种案子,不能拖。”

张子麟明白了。

压力。来自上级的压力,来自宫廷的压力,来自“逆伦重案必须严惩”的舆论压力。

在这样多重的压力下,即使郑公心中有疑,也只能选择“证据”。

因为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,推翻一个看似完美的证据链,需要极大的勇气和更多的时间——而时间,恰恰是郑公没有的。

“还有一件事。”老吏的声音几乎细不可闻,“郑老大人结案后,病了半个月。病好了,人就老了一大截。他私下跟我说过一句话……”

“什么话?”

“他说:‘有些案子,破了比不破更让人难受。’”

张子麟握着茶杯的手,指节微微发白。

他忽然理解了郑公的矛盾。

作为一个刑官,他必须依法断案;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,他又无法完全说服自己。

这种撕裂,最终摧毁了他的健康。

“多谢相告。”张子麟郑重道。

老吏摆摆手,转身继续整理卷宗去了。

张子麟将茶一饮而尽,温热的感觉,顺着喉咙流下,但心还是冷的。

他整理好卷宗,走出案卷库。

雨还在下,淅淅沥沥的,打在庭院里的青石板上,溅起细小的水花。

回到值房,李清时已经回来了,正在等他。

“怎么样?”张子麟问。

李清时的脸色不太好看:“我去了仵作徒弟说的那个地方——江宁府衙的旧物证库。但看守说,三年前库房漏水,一批旧物证受潮霉烂,已经处理掉了。王有福案的物证,就在其中。”

最后一线希望也断了。

张子麟沉默了一会儿,问:“那个徒弟呢?能约他见一面吗?”

“约了,明天晌午,城外土地庙。”李清时说,“他不愿在城里见,怕被人看见。”

“好。”张子麟点头,“还有别的吗?”

“有。”李清时从怀里取出一张纸,“这是我整理的所有证人的现状。十年了,变化很大。当年作证的十七个人里,六个已经去世,五个搬走了,剩下的六个里,有三个卧病在床,神志不清。能正常问话的,只有三个。”

三个。

十年前的决定一个人生死的证言,如今只有三个证人还能回忆,这回忆还清楚吗?

这回忆还能够采信吗?

他脑中打了大大问号?

“哪三个?”张子麟问。

“一个是王承祖的弟弟,王承业。他当年作证说案发前三天,听见王有福扬言要‘杀了老东西’。现在还在村里住着。”

“一个是邻居赵寡妇,她说案发当晚听见王家有争吵声。现在跟儿子搬到镇上住了。”

“还有一个是货郎孙三,他说案发当天下午,看见王有福在镇上铁匠铺门口转悠,形迹可疑。现在还在走街串巷卖货。”

张子麟仔细看着这三个名字,眉头微皱。

王承业是死者弟弟,证言对王有福不利。赵寡妇的证言,也只是好像“听见争吵”,或者记不清楚了,不能直接证明杀人。孙三的证言说王有福“形迹可疑”,但可疑不等于杀人。

最关键的那个证人——证明王有福案发时,在看戏的豆腐老汉——当年没有被列入证人名单。

“明天我们先去土地庙见仵作徒弟,”张子麟说,“然后去找这三个证人,重新问话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