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船上,已是暮色四合。
清江浦码头灯火渐次亮起,倒映在漆黑的江水中,晃成一片迷离的光带。
船家已备好简单的晚饭,热气腾腾的鱼汤,新蒸的炊饼,还有在岸上买的几样清爽小菜。
长安精神好了些,乖乖坐着吃饭,宁儿也醒了,偎在母亲怀里小口喝着汤。
静儿,睡在船仓房间里,很是乖巧,不哭不闹。
饭后,谷云裳哄着孩子们睡下。
船舱里点起一盏油灯,光线温馨。
张子麟没有睡意,他让谷云裳先休息,自己则坐在灯下,取出了行囊中,那个他特意带上的、结实防水的檀木小匣。
匣子打开,里面没有金银珠玉,只有厚厚一摞整理好的纸笺。
这不是案件的卷宗副本,那些属于官府,他无权私带。
这是他利用最后几日在大理寺的空暇,凭记忆梳理写下的“金陵刑狱录办案札记”。
不是流水账,而是每桩案件中最核心的关节、最关键的启示、最深刻的教训,以及他自己当时的心得与疑问。
字迹有时工整,有时潦草,记录着无数个深夜的沉思。
他轻轻抚过最上面的几页,那是关于《秦淮浮尸》案的记录。
上面写着:“线索细微处(龙涎香、宫廷点心),常为破局关键。案涉上层,阻力自成,需善用规则,保护自身为先。”旁边还有一句后加的批注:“赵德昌伏法,然通倭网络未清,司法有时仅能及于表层。”
接着是《经阁遗秘》:“历史旧账,易成政治漩涡。真相需明,处置需慎。刑官之责,有时在‘揭示’,有时在‘权衡’,维护当下稳定,亦是守护。”
在《画皮书生》的札记旁,墨迹似乎格外沉重:“律法失序,则私刑滋生。林致远之悲剧,根在司法不公。刑官当以此为镜,时刻警醒手中权力之重,程序正义之要。情法冲突,最为煎熬,然法不可废。”
一页页翻过,《漕运鬼船》的“官场灰色地带与无奈结局”,《连环盗印》的“触及体制痼疾与挚友选择”,到《镜中谋杀》的“独立破案与人性复杂”,《江南丝绸案》的“搭档默契与对抗庞然大物”,在《书院投毒》的“学术光环下的阴暗嫉妒”,再到《十年冤屈》的“真相重量与伦理困境”……直到最后,《柳小娥案》的札记上,字迹力透纸背:“人性至暗,莫过于以爱为名行囚禁杀戮之实。童年梦魇与现实罪案交织,提醒初心所在。救一人,即救世界之一角。刑官之路,常伴绝望,亦存希望。”
每一桩案件,都不只是一个需要破解的谜题,更是一次对世情、对人性、对制度、对自身信念的叩问与锤炼。
这些札记,便是这十年锤炼留下的思想刻痕。
他提起笔,在新的一页纸上,缓缓写下:“金陵十年办案总思”。略作沉吟,笔尖落下:“一曰‘细’:现场勘查、物证检验、言辞辨析,须于至微处着眼,蛛丝马迹,或定乾坤。
二曰‘公’:持心如秤,不偏不倚。
不畏权势,不轻贫贱,唯证据与律例是从。
三曰‘慎’:人命关天,笔重千钧。
重实证,轻口供,严防冤滥。
程序正义,乃实质正义之基石。
四曰‘韧’:案涉利益,阻力恒存。
须有虽千万人吾往矣之勇毅,亦需懂得迂回周旋之智慧。
坚守底线,寸土必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