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3章 审阅死刑案卷(1 / 2)

开元十年正月的深夜,两仪殿内烛火通明。

这是年节后的第三个夜晚,洛阳城还沉浸在元宵灯会的余韵中,远处偶尔传来零星爆竹声。但两仪殿内却肃穆如常,甚至比平日更添几分凝重——今夜,皇帝要审阅全国秋审后报呈的死刑案卷,做最后的勾决。

御案上,左侧堆着尺许高的卷宗,那是刑部、大理寺、御史台三司复核后,认为证据确凿、量刑适当的死刑案件,共计八十七件,涉及人命九十三条。右侧则摊开着《晋律》和历年判例汇编,朱笔、墨笔、印泥依次排列。

刑部侍郎裴楷侍立在御案旁,他年过四十,在刑部任职已十五载,今夜的任务是随时解答皇帝对律条、案情的疑问。但他知道,皇帝对《晋律》的熟悉程度,恐怕不亚于他这个专业刑官。

司马柬今日未着常服,只穿一袭素色深衣,外罩玄色半臂,头发简单束起,未戴冠冕。他从最上面拿起第一份案卷,展开。

“荆州江陵县,张阿牛,年三十二,杀妻案。”司马柬低声念出案由,目光快速扫过案情摘要:张阿牛常年酗酒,去年腊月酒后与妻争执,以柴刀砍杀妻子,邻人闻声制止,当场擒获。县衙初审、州府复审、三司复核,皆判斩立决。

他并不满足于摘要,翻开后面的详细卷宗。里面有现场勘验图、凶器绘图、邻人证词、仵作验尸记录,甚至还有张阿牛酒醒后的供词画押。证词记录得很详细,几个邻人的说法基本一致:听见张家夫妻争吵,张阿牛吼着“不过了”,接着是女子的惨叫,众人破门而入时,见张阿牛手持带血柴刀呆立,其妻已倒在血泊中。

司马柬的目光在“凶器柴刀为张家日常劈柴所用”这一行停顿片刻。他问裴楷:“张阿牛可有前科?平日夫妻关系如何?”

裴楷显然对每个案子都做了准备,立即答道:“回陛下,张阿牛前年曾因醉酒闹事被杖二十,除此之外无前科。据邻人证词,其夫妻平日也常有口角,但从未动过手。此次是酒后失控。”

“酒后……”司马柬的手指在案卷上敲了敲,“按律,酒后杀人,罪同清醒杀人。然此人平素无大恶,此次是初犯,且是酒后失手。”

裴楷谨慎道:“陛下明鉴。然其妻无辜丧命,且手段残忍,邻里震惊。若轻判,恐不足以震慑此类暴行。”

司马柬没有立即回应,继续往下看。他看到张阿牛的供词中有一句:“醉后不知轻重,醒来悔之晚矣。”字迹歪斜,是本人画押确认过的。

他提起朱笔,在勾诀册上张阿牛的名字旁悬停片刻,最终还是落笔勾了下去。勾诀时,手腕很稳,但那一道朱砂红得刺目。

“下一个。”

第二件是扬州盐商雇凶杀同行案。两个盐商因争夺盐引发冲突,一方雇地痞将对方殴打致死。案卷厚得多,涉及七八个人证,还有银钱往来记录。司马柬看得很细,特别是雇凶的银钱交付细节、地痞的供词是否吻合。看完后,他问:“主犯可有悔意?赔偿死者家属否?”

裴楷答:“主犯至今不认雇凶,坚称是地痞自行其是。死者家属求偿,主犯家产丰厚却只愿出五十贯抚恤。”

司马柬这次勾得很快。朱笔在册子上划下坚决的一笔。

第三件是幽州边民与归附胡人斗殴致死案。双方因争抢水源起衅,胡人死,汉人擒。案卷里附有当地县令的特别说明:此地胡汉杂居,关系敏感,若重判汉人,恐引汉民不满;若轻判,又恐胡人离心。

司马柬将这份特别说明看了两遍,然后细读斗殴细节。他发现双方都有责任,先动手的是胡人,但致命一击是汉人所为。证人证词含糊,显然不愿得罪任何一方。

“此案证据可有疑点?”他问裴楷。

“确有几处矛盾:关于谁先动手,三个证人说法不一;关于致命一击是故意还是失手,供词也含糊。但人死是实,凶手也认了伤人。”

司马柬放下案卷,沉吟良久。他想起去年安北都护府处置胡汉争草场的事,尉迟德以“调停安抚”为主,避免了事态扩大。此案虽是人命,但背景相似。

他提起墨笔,在勾决册旁另纸写道:“幽州斗殴致死案,胡汉关系敏感,证据存疑。改判流放三千里,发配岭南。令当地官府加强教化,调解胡汉矛盾。”

写罢,他对裴楷解释:“人命虽重,然边地安定更重。此案若斩汉人,汉民不满;若轻纵,胡人不服。流放是折中之法,既惩其罪,又留余地。且——”他指了指案卷,“证据确有不足,按‘疑罪从轻’之律,也该减等。”

裴楷躬身:“陛下圣断。”

夜渐深,烛火已剪过两次。司马柬审阅的速度并不快,有时一个案子要看上两刻钟。他不仅看案情,还看证词细节是否合理,看证据链是否完整,看量刑是否符合律令,更看案卷字里行间透出的人情世态。

有一个案子引起了他的特别注意:青州老农因田地被乡绅侵占,告官无门,愤而纵火烧乡绅宅院,火势蔓延致乡绅一家三口死。老农被捕后供认不讳,但案卷附有当地三名里正联名求情书,言老农平日良善,是被逼无奈。

司马柬将求情书看了三遍,又细读侵占田地的经过。原来那乡绅与县衙主簿是姻亲,老农三次告状皆被驳回,田地还是被强占。最后一次告状时,主簿甚至当堂呵斥老农“刁民诬告”。

“侵占田地之事,可曾核实?”司马柬问,声音里有一丝压抑的情绪。

裴楷低声道:“刑部派人暗查过,属实。那乡绅确仗势欺人,县衙主簿也确有包庇。但纵火致人死亡是实,按律当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