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4章 禁购令(2 / 2)

他们微服简从,扮作收购药材的商队,穿行于乡间。李延刻意避开官道和繁华市镇,专拣偏僻村落走访,与田间老农攀谈,在村头树下听闲话,甚至借宿农家。

起初几日,听到的多是百姓对《劝农桑诏》减税贷种的感激,对“分田”的期盼与忐忑,以及对清丈的些许好奇与畏惧。但很快,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开始传入李延耳中。

在同州冯翊县一个叫杏花营的村子,李延借宿的老汉张五,几杯粗茶下肚后,趁着夜色,压低了声音,说出了他的困惑:

“客官,你说这朝廷……到底是让咱老百姓好,还是不好?”

李延心中一动,忙问:“老丈何出此言?”

张五叹了口气:“前些日子,县里来了差人,贴了告示,说不准买卖田地了,说是为了啥……清丈,以后好分地。这是好事,咱也盼着哩。可就在前两天,村东头的王老七,他娘病得厉害,急着抓药,家里就那三亩旱地能换钱。他去找村正,村正说上头有令,不能卖。他又想拿地去钱老爷家(本地一个富户)典点钱,村正也说不行,查出来要充公。”

“后来呢?”李延追问。

“后来?”张五摇摇头,“王老七没法子,跪在钱老爷家门口。钱老爷倒是‘心善’,没说要买他的地,只说看他可怜,借他五贯钱救急,也不要利钱,只要王老七签个文书,把那三亩地‘租’给钱老爷家种十年,算是抵这钱的‘租子’。王老七咬咬牙签了。可俺咋觉着……这跟卖了有啥区别?十年租子,那地还能算是王老七的吗?”

李延的心沉了下去。这显然是变相交易。

“就没别的办法?不能报官特批吗?”李延试探问。

张五苦笑:“报官?王老七一个草民,哪懂这些?村正也没提。再说了,就算报上去,等官老爷批下来,他娘怕是都……唉。”

类似的见闻,在华州一带也开始出现。有农户“自愿”将田“寄名”于士绅名下以“避祸”的;有富户“好心”替贫困亲邻“代管”田产并“代为缴纳赋税”的;甚至有传闻,某地胥吏在登记田产时,暗示农户若想保住好地不被划为“口分田”,需得“打点”……

李延越调查,心情越沉重。他意识到,《禁购令》的本意是保护小农,但在缺乏有效监督、基层吏治尚未肃清、且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,这道禁令反而可能成为豪强巧取豪夺的新工具,甚至催生出更隐蔽、更难以查证的掠夺形式。

九月底,李延将沿途所见所闻,整理成一份详实的密奏,通过驿站快马,直送长安杜谦与黄巢案头。在密奏中,他不仅报告了种种变相兼并的案例,更尖锐地指出:

“《禁购令》如堤防,意在阻遏兼并洪流。然水无常形,堤高则潜流滋蔓于下。今豪强规避之法层出不穷,而小民困厄无告,胥吏或颟顸或勾结。若不清除潜流,加固堤基,恐禁令徒成具文,反使兼并愈隐愈深,民怨蓄于无形。臣以为,当务之急,除严查重罚违禁交易外,更需速遣干员,深入乡里,宣讲政令本意,广开‘特批’申诉之门,并强化对胥吏、乡官之监督考核,使民知朝廷真意,吏不敢欺,豪不敢逞。否则,清丈未始,田产已非其主,均田之基,危矣!”

这封密奏,如同一把冰冷的匕首,刺穿了刚刚因《均田令》草案完成而稍有乐观的朝堂氛围。杜谦览奏,神色凝重,立即呈送黄巢。

偏殿内,烛火通明。黄巢仔细阅读着李延的密奏,手指无意识地敲击着案几。他并不意外。制度的缺陷、执行的偏差、人性的贪婪,这些都在他的预料之中。但他没料到,反扑来得如此之快,如此之狡猾。

“好一个‘水无常形,堤高则潜流滋蔓于下’。”黄巢放下奏章,眼中寒光闪动,“李延看得清楚。禁令本身无错,但若无配套之监督、疏导、严惩,便是为渊驱鱼,为丛驱雀。”

他当即下令:第一,将李延密奏中涉及华州、同州的典型案例,批转都察院与刑部,限期查明严办,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各试点州县,以儆效尤。第二,由“均田清丈使司”紧急拟定《禁购令实施细则补充规定》,明确“以租代购”、“典押代卖”、“寄名代管”等变相交易的认定标准与处罚措施。第三,从即将派出的清丈使团队中,抽调部分精干人员,组成“宣慰稽查小组”,提前入驻试点州县,专门负责宣讲政策、接受申诉、暗访调查违法交易,拥有直接向“均田清丈使司”和都察院密报之权。第四,对试点州县的基层胥吏、乡官进行集中告诫培训,重申纪律,并建立举报奖励与连坐追责制度。

“告诉杜谦和李延,”黄巢对传旨的内侍道,“《禁购令》是盾,但持盾者不能闭目塞听。要让他们把眼睛瞪大,把耳朵竖起,把手里的剑磨快。这场仗,不在朝堂,而在每一个村庄,每一张田契,每一颗人心。”

夜色更深。《禁购令》引发的暗战,从朝堂延伸到乡野,又从乡野反馈回权力的中心。较量刚刚开始,而真正的清丈大军,尚未开出长安。土地改革的深水区,暗流汹涌,漩涡已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