枢密院的灯火彻夜通明,应对东西两线潜在危机的文书指令如雪片般飞向各地。沙州事,钦差裴明远已携旨出发,轻车简从,直奔河西;北疆需的火器箭簇,在工部与将作监的连夜赶工及后勤司的全力协调下,首批已装车启运。林风像一根绷紧到极致的弓弦,在巨大的压力下强行支撑着枢密院的运转,处理着不断涌来的新情况、新问题。然而,在应对眼前烽烟的同时,一个更深层、更关乎长远的问题,如同冰山潜藏在水面下的庞大部分,越来越频繁地浮现在他的案头,也萦绕在皇帝黄巢的心头——兵源。
大齐的军队构成,是开国过程中复杂现实的产物,堪称一锅“大杂烩”:核心是当年跟随黄巢转战南北的“老营”骨干,这些是绝对可靠但数量有限且日渐衰老的力量;其次是大量收编的前朝官军、藩镇兵、地方团练以及各路降兵,这部分人数最多,但忠诚度、纪律性、战斗力参差不齐,是军纪涣散和潜在动荡的主要来源;再次是占领各地后新募的兵勇,多因饥荒或求活路而从军,缺乏训练,凝聚力弱;还有就是正在尝试建立的、完全由朝廷掌控的“新军实验部队”及军校体系培养的军官种子,这是未来的希望,但眼下规模尚小,不成气候。
这种混乱的兵源结构,严重制约了“军队国家化”的深度推进。将领容易与旧部形成利益捆绑;兵员素质无法保证统一训练和作战效能;更重要的是,军队的忠诚对象模糊,极易被野心家利用。赵石北疆精锐之所以能战,除了赵石本人的统御,很大程度上也依赖于其核心部队是早期跟随他征战、关系相对紧密的旧部。然而,这种模式不可复制,更不符合“兵将分离”、“军队国家化”的根本原则。
开平三年六月,沙州事在裴明远的斡旋与当地驻军(包括军校毕业生带领的教导队)的威慑下初步平息,冲突双方暂时罢兵,外部煽动的证据被锦衣卫坐实,涉事人员遭到清洗。北疆方面,赵石在获得火器支援后,对沙陀前出的小股游骑进行了几次成功的伏击和驱逐,暂时遏制了其南窥的势头。东西两线的警报暂时解除,但所有人都知道,这只是暴风雨间歇的平静。
趁着这段喘息之机,黄巢在宫中召见了林风、杜谦、新任户部尚书(原尚书因淮南清田不力被贬)以及几位核心参谋。议题直指根本:如何建立一套稳定、可靠、且能真正服务于“军队国家化”目标的兵役制度?
御书房内,气氛凝重。窗外夏蝉嘶鸣,更衬得室内沉默压抑。
“前唐府兵制,寓兵于农,兵农合一,初时确为良法。”杜谦首先开口,打破了沉寂,“然均田制败坏后,府兵逃散,难以为继,遂以募兵代之。募兵之弊,诸位皆知,安史之后,藩镇坐大,皆赖募兵为私器。此乃前车之鉴。”
新任户部尚书愁眉苦脸:“募兵耗费巨大。一名职业募兵,除战时赏赐,平日亦需粮饷供养,且往往拖家带口,成为军户,朝廷负担日重。如今北疆用兵,各地镇戍、京营开支已占国库岁入近半,若再扩募……”
林风沉声道:“募兵之弊,不仅在耗费,更在其易成将帅私兵,兵不知有国,只知有将。且招募来源混杂,良莠不齐,难以管束。刘七之案,军中积弊,多与此有关。”
一位参谋提出:“或可效仿前周‘寓兵于农’遗意,结合如今均田新政,试行‘府兵’之制?授田军户,闲时耕作,战时征发,自备部分衣粮器械?”
另一人立刻反驳:“此议不妥。均田令方推行,尚未稳固,遽然将田土与兵役强行捆绑,易生扰民,恐阻碍田制改革。且自备衣粮器械,贫富不均,装备必劣,战力堪忧。如今沙陀骑兵来去如风,战机稍纵即逝,临时征发、缺乏训练的农夫,如何应对?”
争论陷入僵局。募兵不行,恢复古制府兵也不现实。黄巢一直沉默倾听,手指无意识地敲击着御案。
“诸位所言皆有道理。”他终于开口,声音平静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穿透力,“募兵之弊,在于‘私’与‘费’;古制府兵之难,在于‘田’与‘训’。然则,兵源乃建军之本,制度不可不立。朕思之,或可采二者之长,避其之短,试行一种新的‘征兵制’。”
“征兵制?”众人皆是一怔。
“不错。”黄巢站起身,走到悬挂的舆图前,“此‘征’,非前朝拉夫抓丁之‘征’,而是‘义务’与‘选拔’结合之‘征’。”
他详细阐述构想:
一、义务兵役基础。 依托正在推行的户籍改革与人口普查,划定适龄男子(如十八至二十二岁)有服兵役之义务。此为“义务”,体现“国家兴亡,匹夫有责”,从根本上将军队与国民身份绑定,淡化私人色彩。
二、选拔与轮换机制。 并非所有适龄者皆需入伍。朝廷根据每年防务需要,确定征兵员额(例如初期每年两万至三万人)。由各县、乡依据户籍,按一定比例(如三丁抽一或五丁抽二)进行“初选”,主要选拔身体健康、家世清白(非罪户、非游惰)、有一定体力者。此为“选拔”,保证兵员基本素质。
三、服役期限与待遇。 入伍者服役期限固定,如三年(或视情况调整)。服役期间,完全脱离生产,由朝廷统一供给衣食住行,发放固定“军饷”(低于职业募兵,但足以养活自身)。服役期满,除自愿转为职业军士(士官)或考入军校者,大部分退役返乡,回归民籍。退役时,根据表现给予一定赏赐或免除部分家庭赋役作为优待。此设计旨在控制常备军规模,减轻长期财政负担,同时使军队保持一定流动性,避免僵化。
四、训练与归属。 新征士兵不直接补充到各地旧有部队。而是由朝廷在各战略要地(如长安、洛阳、汴州、江陵等)设立“新兵训练大营”。所有新兵入伍后,首先集中至这些大营,接受为期半年至一年的统一、严格的基础军事训练与思想教化(忠君爱国、军纪律法)。训练合格后,再打散编制,统一分配至北疆、京营、内地各镇戍部队服役。此过程旨在打破地域、宗族联系,塑造统一的“大齐军人”认同,并确保基本军事技能。
五、与现有军队的融合。 征兵制主要解决兵员“增量”与“换血”问题。对于现有庞大的旧军队,原则是“消化存量,控制增量”。逐步减少甚至停止招募新的职业募兵,转而以经过训练的义务兵进行补充、轮换。对于旧军中年龄偏大、伤病或不适应新要求者,可参照“澄心堂之约”精神,给予优待后逐步裁汰或转岗。最终目标是,经过数年过渡,使义务兵役制成为军队兵员的主要来源,彻底改变兵源结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