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天期限,像悬在头顶的一把钝刀,慢悠悠地往下落,让人心头发紧,却又不得不昂着头去接。
这三天,刘家二房像上了最紧的发条,每个人都忙成了旋转的陀螺。
宋氏天不亮就起来,把腌得刚入味的酱黄瓜、酱萝卜从坛子里捞出来,控干水,切成大小均匀的段或块,用干净的荷叶包好,一小包一小包,码得整整齐齐。她没舍得用最好的酱油腌的那批,用的是次一等的,味道稍逊,但胜在量大,便宜点也能卖。
刘全兴挑着担子,一头是酱菜,一头是刘萍和王猛从后山采回来的山核桃、野山楂,还有晒干的蘑菇。他去了镇上集市,不吆喝,就老实巴交地蹲在角落,把东西摆开。宋氏的酱菜味道独特,虽然没到最佳风味,但那咸鲜微麻的滋味,还是吸引了一些尝鲜的人。山货也卖了些。一天下来,零零散散,凑了八十多文。
刘萍带着刘薇,把家里角角落落都翻遍了,找出几个不知道哪年哪月攒下的、已经锈迹斑斑的铜钱,还有娘亲陪嫁的一根细得几乎看不见的银簪子——宋氏犹豫了很久,还是咬牙拿了出来,让刘全兴去镇上当了,换了五十文。
王猛爹听说了刘家凑束脩的事,二话不说,送来两百文钱:“全兴,先拿着用!不急还!”刘全兴推辞不过,红着眼眶收下了。这钱,是雪中送炭。
加上家里原本能动用的钱,七拼八凑,到第三天早上,竟然真的凑齐了五百文!沉甸甸的一串铜钱,用麻绳穿着,拎在手里都坠手。还有一石粮食——豆子掺了些高粱,用新编的麻袋装着,鼓鼓囊囊。
天刚蒙蒙亮,刘全兴就起来了。他换上那件最新的靛蓝色外衫,虽然洗得发白,但浆洗得挺括。仔细刮了胡子(用破镰刀片子凑合的),头发用水抿得服服帖帖。他要让儿子体体面面地去见夫子,不能让夫子觉得刘家二房穷酸,瞧不起孩子。
宋氏也早早起来,给刘泓换上最干净的一身衣裳,是上次染布剩下的边角料拼的,颜色不太统一,但针脚细密。又用结实的粗布缝了个简单的书包——其实就是个有带子的布口袋,能装书和笔墨。里面放着那半本破烂的《三字经》,还有一支秃头的毛笔,一块最便宜的墨锭,几张粗糙的黄麻纸。东西简陋,但已经是这个家能拿出的最好。
刘萍抱着刘薇,站在门口。刘薇好像知道哥哥要出远门(对她来说,村东头已经很远了),咿咿呀呀地朝刘泓伸手,要他抱。
刘泓接过妹妹,在小丫头脸上亲了一下:“薇儿乖,哥哥去认字,回来教你。”
刘薇似懂非懂,但被哥哥亲了,高兴地咯咯笑,口水糊了刘泓一脸。
吃过简单的早饭,刘全兴扛起那袋粮食,宋氏把五百文钱小心地塞进他怀里最贴身的口袋。刘泓背起那个简陋的书包,书包带子有点长,拖到了他的屁股。
“走吧。”刘全兴说,声音有些发干。
父子俩出了门,晨光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。宋氏和刘萍抱着刘薇,一直送到院门口,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在村道拐角。
路上,遇见早起的村民,看见刘全兴扛着粮袋,领着背着书包的小儿子,都露出诧异的神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