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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5章 半导体教父?那是以前,现在是我合伙人!(1 / 2)

隆兴寺的大悲阁前,几棵千年的古槐投下斑驳的树影。

那两个灰西装正蹲在一块断了一角的石碑前。

那个留着黄毛的外国人,手里拿着个放大镜,正贪婪地在碑文上蹭来蹭去,嘴里时不时发出“啧啧”的惊叹声。

旁边那个点头哈腰的中国向导,一脸的谄媚,那腰弯得快跟那只断碑平齐了。

“史蒂夫先生,您看这刻工,这可是北魏时期的魏碑体!真迹!虽然断了一角,但更有那个……那个沧桑感!”

向导压低了声音,像做贼似的左右看了看。

“寺里的管事我不熟,但我认识看门的老头。只要五百美金……哦不,三百美金!今晚就能找个板车给您拉出去,直接装箱运到天津港。”

“三百?”

那个叫史蒂夫的外国人挑了挑眉毛,用蹩脚的中文说道,“太贵了。一百。这只是一块破石头。”

“一百?哎呦我的洋大人,这一百也太……”向导一脸为难,但明显还在犹豫,似乎一百美金对他来说也是一笔巨款。

“一百美金,买你祖宗留下的东西?”

一个冰冷的声音,突然像一把钢刀插了进来。

“谁?!”

向导吓得一哆嗦,猛地回头。

只见几个年轻人正站在不远处的台阶上。

领头的那个男人,穿着件普通的夹克,手里却把玩着一个防风打火机,“啪嗒、啪嗒”地开合着,眼神比这倒春寒的风还冷。

在他身后,站着两个漂亮得不像话的姑娘,还有一个扛着钱箱子的壮汉。

“你……你是干什么的?”向导有点心虚,色厉内荏地喊道,“我们在谈生意!那是外宾!懂不懂规矩?”

“规矩?”

苏云笑了。他慢悠悠地走下台阶,皮鞋踩在枯叶上,发出咔嚓咔嚓的脆响。

“在中国的地界上,倒卖国家文物。这叫规矩?”

那个叫史蒂夫的老外站了起来。他个子很高,足有一米九,居高临下地看着苏云,脸上带着那种西方人特有的傲慢。

“这位先生,”史蒂夫耸了耸肩,“我是合法的收藏家。我在拯救这些被遗弃的艺术品。如果我不买,它就会在这里烂掉。”

“拯救?”

苏云走到那块断碑前,伸手摸了摸那冰冷的石头。

指尖划过那些刚劲有力的魏碑字体,仿佛能感受到千年前工匠的体温。

“八国联军进BJ的时候,也是这么‘拯救’圆明园的吧?”

苏云猛地抬头,眼神瞬间变得凌厉。

“史蒂夫是吧?一百美金?你打发叫花子呢?”

“那你想怎么样?”史蒂夫皱起眉头,他在中国这些年,还没见过敢这么跟他说话的中国人,“你想要多少封口费?”

“诚儒。”

苏云没理他,只是偏了偏头。

“在。”

李诚儒大步上前,直接把手里那个沉甸甸的黑皮包往那块断碑上一砸。

“哐当!”

拉链拉开。

一捆捆崭新的、印着长城图案的外汇券,像砖头一样露了出来。

那是整整三万外汇券!

在1984年,这笔钱能在BJ买两套四合院!能顶这向导干一百年!

向导的腿瞬间软了,史蒂夫的瞳孔也缩成了针尖大小。

“这……这是……”向导结结巴巴,想伸手摸又不敢。

苏云随手抓起一捆,在手里掂了掂,然后像扔垃圾一样,直接砸在了那个向导的脸上。

“啪!”

那一捆钱砸得结结实实,向导被打得一个趔趄,鼻子瞬间窜出了血,但怀里紧紧抱着那捆钱,连疼都顾不上了。

“这是一千。滚。”

苏云看都没看他一眼,转头看向那个脸色铁青的老外。

“史蒂夫先生,你有一百美金。我有三万外汇券。”

苏云指了指这满院子的佛像和石碑。

“今天这隆兴寺里,哪怕是一块瓦片,只要我看上了,我都出十倍的价格。你拿什么跟我争?”

“你……你是哪个单位的?”史蒂夫气急败坏,“这是破坏市场规则!”

“市场?”

苏云嗤笑一声,凑近了一步,逼视着史蒂夫的蓝眼睛。

“在我的地盘,老子就是市场。”

“听好了。以后别让我在这片地界看见你。否则,我让你连回国的机票都买不起。”

史蒂夫看着那满满一包的钱,又看了看苏云身后那个满脸横肉、拳头捏得嘎嘣响的李诚儒。

他是个识时务的商人,知道今天踢到铁板了。

“好……好……中国人,你狠。”

史蒂夫狠狠瞪了苏云一眼,捡起地上的公文包,灰溜溜地走了。

那个向导抱着那一千块钱,连滚带爬地跟在后面,连个屁都不敢放。

院子里重新安静了下来。

苏云拍了拍手上的灰,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,转过身。

身后的三个“观众”已经看傻了。

何晴张着小嘴,眼睛里全是小星星。

她是个现实的姑娘,她爱钱,也爱权。

刚才苏云拿钱砸人那一幕,在她眼里简直帅得没边了。

这就是她梦寐以求的“依靠”,是可以在这个乱世里横着走的资本。

“哥……”何晴跑过来,挽住苏云的胳膊,声音甜得发腻,“你刚才太吓人了……不过,真解气!”

欧阳奋强则是竖起了大拇指:“苏老板,牛!那洋鬼子脸都绿了!”

只有陈晓旭没说话。

她站在那棵古槐下,风吹起她的围巾。

“诚儒,找两个人。”

苏云指了指那块断碑。

“把这块碑,还有那边那几个没人管的石狮子,都给我搬走。”

“搬哪去?王府?”李诚儒问。

“搬到咱们的荣国府去。”

苏云摸了摸断碑上的刻痕。

“这庙里也没个看守,放在这儿早晚还得被偷。搬到咱们的园子里,建个‘碑林’。专门雇人看着,谁也别想动。”

“苏先生。”

一直沉默的陈晓旭突然开口了。她往前走了一步,声音虽然轻,却很清晰。

“这叫……金屋藏娇吗?”

苏云一愣,转过头。

只见这位平时不苟言笑的林妹妹,嘴角竟然挂着一丝极淡的笑意,那双清冷的眸子里,闪烁着一种从未有过的狡黠。

“这不叫金屋藏娇。”

苏云看着她,笑了。

“这叫盛世收藏。”

“晓旭,你要是喜欢,以后荣国府里的潇湘馆,我专门给你留一面墙。你在那儿写诗,旁边就放着这块魏碑。一文一武,一柔一刚,怎么样?”

陈晓旭的脸微微红了一下。

她没有拒绝,只是轻轻低下头,看着那块历经千年风雨的石头,低声念了一句:

“茜纱窗下,我本无缘;黄土垄中,卿何薄命……但这石头遇到了您,倒也不算薄命了。”

苏云哈哈大笑。

这林妹妹,骂人都带拐弯的,夸人更是让人听着舒坦。

“行了,回吧。”

苏云大手一挥。

“何晴,别挽着了,重死了。欧阳,把你嘴角的西瓜籽擦擦。今儿这事儿,谁也别往外说。要是让外人知道苏老板在庙里砸钱欺负外宾,影响不好。”

“知道啦——”

一行人的背影消失在甬道尽头。

风吹过古槐,树叶沙沙作响。

那块断碑静静地立在那儿,仿佛在等着它的新家。

而对于苏云来说,这一趟河北之行,不仅稳住了红楼梦的盘子,更是在这帮未来的艺术家心里,种下了一颗叫做“敬畏”的种子。

……

当晚,苏云正在灯下看老邢送来的海淀工地进度表。

门被轻轻敲响了。

“进。”

门推开一条缝,一股淡淡的茉莉花香混着兰蔻护手霜的味道飘了进来。

何晴穿着那件红毛衣,手里端着个还在冒热气的搪瓷缸子,脸红扑扑的。

“哥……还没睡呢?”

她闪身进来,反手关上了门,眼神里带着点做坏事的小兴奋。

“食堂今晚做了红豆沙,我给你偷了一碗。加了好多糖呢。”

苏云放下手里的图纸,看着眼前这个媚骨天成的姑娘,又看了看那碗红豆沙。

这哪里是红豆沙。

这分明是深夜送上门的“盘丝洞点心”。

夜深了,河北正定的风在窗外呼啸,但这间临时改建的“贾政书房”里,却热得让人心燥。

昏黄的灯泡下,那一碗红豆沙冒着袅袅的热气,甜腻的香味像钩子一样,拼命往苏云鼻子里钻。

何晴站在书桌旁,那件掐腰的红毛衣把她的身段勾勒得惊心动魄。

她双手背在身后,微微咬着下嘴唇,眼神里带着七分期待,三分忐忑,还有那么一点点孤注一掷的野心。

这哪里是红豆沙。

这分明是这丫头把自己的前途和身家性命,都熬在这碗汤里,端到了苏云面前。

苏云靠在椅背上,手里还夹着半截烟。

他没急着去接那碗甜汤,而是隔着青白色的烟雾,静静地审视着眼前这个十九岁的姑娘。

“门反锁了吗?”苏云突然问了一句,声音平静得听不出喜怒。

何晴脸“腾”地一下红透了,那股子红晕顺着脖颈一直蔓延到耳根,声音细得跟蚊子哼哼似的:“锁……锁了。外面没人,李大哥去车里睡了。”

这话说得太明白了。

这等于是在说:哥,今晚我是你的,你想怎么样都行。

苏云笑了。

那笑容里没有那种男人见了漂亮女人的急色,反而带着一种把玩玉石般的从容。

他把烟头在烟灰缸里摁灭,伸手接过了那碗红豆沙。

搪瓷缸子有些烫手,就像何晴此刻滚烫的心思。

苏云拿起勺子,搅动了一下,浓稠的红豆沙翻滚着,散发出更浓郁的甜香。

“坐。”

苏云下巴点了点旁边的桌沿,不容置疑。

何晴犹豫了一下,大着胆子走过来,半个身子倚在桌边,离苏云只有不到半米的距离。

那股兰蔻护手霜的玫瑰味儿,混杂着少女特有的幽香,瞬间包围了过来。

苏云舀了一勺,送进嘴里。

很甜。

甚至有点齁。在这个物质匮乏的年代,这丫头不知道往里放了多少精贵的白糖,恨不得把所有的好东西都塞给苏云。

“好喝吗?”何晴紧紧盯着他的表情,手指紧张地抓着桌角。

“甜。”

苏云咽下去,看着她,“比正定的西瓜还甜。”

何晴的眼睛瞬间弯成了月牙,那种被认可的喜悦让她大着胆子往苏云那边倾了倾。

她的手搭在了苏云的椅背上,指尖若有若无地碰到了苏云的肩膀,带着一种笨拙的讨好。

“哥,你要是喜欢,以后我天天给你做。”

她的声音软得像水,眼神里全是依恋,“我听乐运姐说,男人在外面打拼累了,身边得有个知冷知热的人。我别的本事没有,但……但我会听话,我会伺候人。”

这话一出,屋里的气氛瞬间变了。

苏云放下了勺子。

“铛”的一声轻响,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。

他慢慢转过头,目光正对着何晴那双含情脉脉的眼睛。

苏云突然伸出手,捏住了何晴那光洁的下巴。

他的手指有些粗糙,带着常年吸烟留下的淡淡烟草味,摩擦着她细嫩的皮肤。

何晴身子猛地一颤,呼吸瞬间急促起来。

她以为苏云要吻她。

于是她顺从地抬起头,闭上了眼睛,长长的睫毛在颤抖,像是一只等待被捕获的蝴蝶。

然而,预想中的吻并没有落下。

“睁眼。”

这两个字,冷得像是一盆冰水。

何晴猛地睁开眼,看到的不是意乱情迷,而是苏云那双深邃得让人害怕的眼睛。

那里面没有欲望,只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严厉。

“何晴,你觉得我缺保姆吗?”

苏云松开手,指腹在她脸颊上轻轻刮了一下,动作很轻,却让何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。

“这碗红豆沙,太甜了。吃多了,容易坏了嗓子。”

何晴呆住了,眼里的光瞬间黯淡下去,取而代之的是慌乱和无措:“哥……我是不是做错了?我只是想……”

“你只是想用这种方式,把自己绑在我身上。”

苏云一针见血地戳穿了她的小心思,然后站起身,居高临下地看着她。

“丫头,把你的格局打开。”

“我要捧的,是‘秦可卿’,是未来要站在聚光灯下,让全亚洲的男人都神魂颠倒的角儿。不是一个只会躲在屋里给我煮甜汤、暖被窝的小媳妇。”

苏云走到窗前,推开窗户,让外面的冷风吹进来,吹散了屋里那股甜腻的暧昧。

“秦可卿是什么?是‘情天情海幻情身’。她的媚,是在骨子里的,是高高在上的,是让人看一眼就想跪下的。而不是像你现在这样,卑微地讨好。”

他转过身,看着眼圈发红的何晴。

“记住,在我的场子里,你不需要讨好任何人,包括我。”

“你的价值,不在于这碗汤,而在于你的戏,你的脸,你身上那股子独一无二的劲儿。”

苏云走回桌边,端起那碗只吃了一半的红豆沙,递回到何晴手里。

“回去吧。把这碗汤喝了,好好睡一觉。”

“等你什么时候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‘贵气’,不用这碗汤,这扇门也永远为你开着。”

何晴捧着那碗渐渐变凉的红豆沙,眼泪终于没忍住,吧嗒吧嗒掉进了碗里。

她听懂了。

这个男人不是不想要她,而是不想“糟蹋”她。

他是在告诉她:你想做我的女人,就得先成为女王,而不是女仆。

“哥……我懂了。”

何晴吸了吸鼻子,抬起头,那双泪眼婆娑的眼睛里,那种原本有些讨好的媚俗感消失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被激起来的傲气。

“你等着。早晚有一天,我会让你主动来敲我的门。不是为了喝汤,是为了看我。”

“那我就等着。”苏云笑了,这才是他要的角儿。

何晴转身走了,背影比来时挺拔了许多。

门关上。

苏云重新点了一根烟,看着那扇门,摇头失笑。

“这妖精……以后怕是要把天都捅个窟窿。”

……

第二天一早,天刚蒙蒙亮。

苏云没有惊动任何人,带着李诚儒悄悄离开了荣国府。

温柔乡是英雄冢。

在这儿待了两天,那股子从海淀工地带来的土腥味都快被脂粉气给熏没了。

该回去干活了。

吉普车一路颠簸,杀回BJ。

回到海淀黄庄的时候,已经是中午了。

这里的气氛和荣国府截然不同。

如果说那边是风花雪月,这边就是钢铁洪流。

巨大的深坑里,黑色的特种橡胶已经铺了一半,像是一块巨大的黑色地毯。

几百个工人喊着号子,正在往上面铺铅板,空气中弥漫着烧电焊的臭氧味和尘土味。

“老板!您可回来了!”

严援朝顶着个鸡窝头,满眼血丝,手里拿着个对讲机,火急火燎地跑过来。

“出事了?”苏云心里一紧,眼神瞬间从“贾宝玉”切换回了“教父”模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