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子昂勒住马,目光落在武承嗣身后那个瘦削的身影上。
正是来俊臣,他此时不如周兴有名,但陈子昂对这个人格外警惕。
宫城的影子,在冷光中拉得极长,像一道墨痕泅染在洛阳城的青石板路上。宫门前的铜钉在斜阳下泛着冷硬的光,守卫的金吾卫甲胄森严,长戟的锋刃偶尔折射出残阳的血色。
马蹄声在空旷的宫门前显得格外清晰,嘚嘚地敲在人心上,让陈子昂的思绪纷飞。
来俊臣这个酷吏,他听过太多传闻,可亲眼见到,仍是觉得一副皮囊里装着两个截然不同的魂灵。
若说人是会变的,来俊臣便是将“变”字,刻进了骨相里——不是润物无声的渐变,而是撕裂式蜕变,仿佛将从前那副落魄书生的躯壳,换上了一身锦绣官袍,可那蜕壳的痕迹,却狰狞地留在眉眼间。
陈子昂细细打量着来俊臣,此时约莫四十出头,身上那袭绿色官袍是上好的越州綾,在暮光里泛着沉静的暗绿,腰束玉带,带上镶的不是寻常银扣,而是和田籽玉雕成的獬豸——那是御史台特有的纹饰,彰示纠察百官之权。脚上的皂靴崭新,靴尖微微上翘,是如今洛阳权贵间最流行的样式。
可这一切体面,却撑不住他那副骨架。
来俊臣身形瘦得像秋后的芦苇,官袍穿在身上,肩部竟有些空荡,须得刻意挺直脊背,方能撑出几分官威。但这刻意,反而透着一股子别扭——像是市井小儿偷穿了大人衣裳,再怎么装腔作势,总露怯。
最耐人寻味的是那张脸。
颧骨高耸,两腮无肉,本是穷苦人的面相。可如今皮肉被权势滋养得有了油润光泽,那高颧骨便不再显得穷酸,反倒衬得三角眼更加深邃。
来俊臣那双眼睛最是骇人——眯起时,眼缝里透出的光,不再是市井泼皮锱铢必较的算计,而是淬炼过的、属于朝堂博弈的狠厉。看人时不正眼看,总斜着睨,目光如钩,仿佛要在人皮肉上刮下一层,直探到心底最阴私的角落。
陈子昂忽然想起一桩旧闻。
说来俊臣年少时,曾在长安西市赌坊里当过“看场”——那是长安城最鱼龙混杂的地方。
据说有一回,坊间两个泼皮为几文钱厮打,溅了他一身泥水。
来俊臣当时没说话,只默默擦去污渍。
三日后,那两个泼皮被人发现溺死在洛水支流里,尸身上无伤,官府定了个失足落水。
可西市的人都传,那日有人看见来俊臣在河边站了半宿,手里摩挲着一块从赌坊顺走的青砖。
如今那块青砖,怕是早已沉在洛水底,而来俊臣手中握着的,是能定人生死的弹劾奏章。
陈子昂心中冷笑。
这人的确变了——从市井里直接动手的狠,变成了朝堂上借刀杀人的毒。可骨子里那点东西没变:记仇,隐忍,出手便要绝人后路。
“陈将军。”武承嗣温润的声音响起,打断了陈子昂的思绪,“今日巧遇,也是缘分。”
陈子昂收回目光,拱手还礼:“尚书大人。”
他的视线与来俊臣对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