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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拿出几个证据,依次摆在桌子上,嘴里说道:“我的当事人十分清楚,预谋杀人很可能被判死刑。她鼓起勇气自首,主要是因为,她意识到以暴制暴是错误的行为,她十分诚心的悔过。其次,她希望法律能够帮助她向女儿解释,她不堪忍受丈夫的暴力,才会谋杀了女儿的父亲。她主动接受法律的制裁,是为了得到女儿的理解。她希望自己能够以身作则,教育女儿成为一个勇于负责任的人。”
陆凡邑看着颜静的眼睛说:“颜女士,如果你真的这么认为,你应该说出全部的真相。”
“我说的,就是真相的全部,没有一丝隐瞒。”颜静拿起第一个证据,是一只手环。她解释道,“我目睹卢传亮砸死何大兵之后,一闭上眼睛就会看到何大兵的眼睛。某天晚上,我辗转反侧,可能吵醒了卢传亮,他打了我。这是他一边打我,一边说的话。”
她放下手环,再次对着律师点点头,紧接着又解释道,“别误会,手环是我用来监控自己睡眠的,它在无意间录下了我们在卧室中的对话,其中恰巧包括了卢传亮陈述自己杀死何大兵的经过。手环里的录音是源文件,你们可以去任何地方鉴定。因为手环没有播放功能,我让汪律师转录了关键的几段话。”她的言下之意,手环中的录音可以作为法庭证据。
律师播放了手机中的录音,大部分都是卢传亮殴打女性的声音,以及他不断地质问对方,是不是出轨何大兵。此外,他详细描绘了自己捡起砖块,砸向何大兵的经过,以及他对警方的嘲讽。
陆凡邑听着这段录音,莫名想起了明娜杀死朱绍的时候,沈璐口中“鸟类爱好者不小心拍下”的视频。那段视频证明了明娜是谋杀朱绍的真凶,这段录音同样恰好证明了,是卢传亮杀死了何大兵。
一旁,郑培民听完录音,示意陆凡邑用证物袋收起手环。
颜静随即拿起第二证据,是一只手表。她说道:“卢传亮把他行凶时的衣服烧掉了。这是他当时戴的手表。我看电视上说,如果手表中检测到死者的血迹,就能证明手表的主人是凶手。我不知道上面有没有何大兵的血迹,如果你们觉得有需要,就拿去检测吧。”
郑培民没有示意陆凡邑,用证物袋装起手表。
律师在一旁解释:“颜女士,我和您说过的,手表的证据链断了,不能作为卢传亮杀害何大兵的证据。”
颜静耸耸肩:“我不是警察,也不是律师,不懂什么证据链,不证据链的。”她拿起第三个证据,是一支录音笔。
她问郑培民,“这是我故意录下来的,是卢传亮让颜欢袭击我之后,又逼我随便在小区找一个邻居,作为‘砸头案’的第三名受害人。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伤害无辜的人,所以我把他的话录了下来。”
颜静播放了录音。在录音中,卢传亮竟然要求颜静找到合适的人选之后,交给他动手。他的声音中甚至带着难以掩饰的兴奋。难道卢传亮在杀害何大兵的过程中尝到了杀人的乐趣,因此打算继续作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