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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96章 当时参与协议审核的人肯定有人知道内情(2 / 2)

公安部门根据孙伟提供的线索,很快在市郊的一个废弃仓库里抓获了张强。审讯室里,张强一开始还百般抵赖,但当苏晚拿出录音笔和孙伟的证词时,他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,如实交代了受李茂林指使杀害王某的犯罪事实。

“李茂林让我跟着王某,找到合适的机会下手。2018年6月15号晚上,我开车在王某家附近的路口等着,等他骑车经过时,我故意加速撞了上去,然后伪造了交通事故的现场。事后李茂林给了我50万元,让我躲起来,等风头过了再出来。”张强的供述被同步录音录像,成为了关键证据。

然而,当检察院准备报请批准逮捕李茂林和赵天虎时,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阻力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以“证据不足”“需要进一步核实”为由,推迟了对中止李茂林人大代表资格的审议。同时,住建局也发来公函,称赵天虎是“优秀干部”,多年来为城市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,请求检察院“慎重处理”。

更让人头疼的是,李茂林似乎察觉到了危险,开始转移资产。银行流水显示,他近期将名下的多处房产和股权低价转让给了亲戚朋友,海外账户的资金也在快速转移。技术部门试图冻结他的账户,但部分海外账户所在的国家和地区没有司法互助协议,冻结工作陷入僵局。

“这是明显的拖延战术。”苏晚看着桌上的公函,气愤地说,“他们就是想给李茂林争取时间,让他销毁证据、跑路。”

陈铭点燃一支烟,沉默了片刻:“越是阻力大,越说明我们触到了他们的痛处。李茂林能有这么大的能量,背后肯定有保护伞。我们不能只盯着他和赵天虎,还要挖出背后的腐败分子。”他掐灭烟头,眼神坚定,“通知反贪局,同步调查赵天虎的违纪违法问题,重点核查他与李茂林的利益往来。同时,我们再补充一份详细的证据清单,提交给市人大常委会,据理力争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不管他有什么身份,有多大的保护伞,只要触犯了法律,就必须受到制裁。”

接下来的几天,苏晚和同事们加班加点,整理出了厚厚的证据卷宗,包括伪造的拆迁协议、银行流水、录音笔记录、孙伟和张强的证词、交通事故现场的勘查报告等,共计126份证据材料。他们还找到了当年参与拆迁审计的会计师,获取了李茂林伪造审计数据的证据。

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会上,陈铭作为检察院代表,详细陈述了李茂林和赵天虎的犯罪事实,并出示了关键证据。“李茂林身为人大代表,本应模范遵守法律,却利用职务便利,伙同他人伪造拆迁协议,侵吞国家巨额拆迁款,还雇佣凶手杀害证人,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、诈骗罪、故意杀人罪,犯罪情节特别严重,社会影响极其恶劣。如果这样的人能逍遥法外,不仅会践踏法律的尊严,还会让人民群众对法治失去信心。”

陈铭的发言掷地有声,在场的不少人大代表都表示支持检察院的调查。最终,市人大常委会以多数票通过了中止李茂林人大代表资格的决议,并同意检察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。

拿到决议的当天,苏晚和公安干警一起,赶往李茂林的盛达集团总部。然而,当他们到达时,李茂林已经不见了踪影,办公室里一片狼藉,电脑硬盘被拆除,部分文件被烧毁。

“他跑了。”苏晚看着空荡荡的办公室,心里一沉。

“别慌。”陈铭冷静地说,“我们已经提前冻结了他的国内账户,并且通知了边防和海关,他跑不远。技术部门正在恢复电脑数据,同时追查他的出行记录,一定能找到他的下落。”

果然,经过技术部门的努力,恢复的电脑数据显示,李茂林购买了前往国外的机票,计划当天晚上从国际机场起飞。公安部门立刻部署警力,在机场布控,最终在登机口将准备逃跑的李茂林抓获。

与此同时,赵天虎也被反贪局立案调查。经查,赵天虎在担任拆迁办主任期间,利用职务便利,收受李茂林贿赂300万元,为其伪造拆迁协议、侵吞拆迁款提供帮助,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、贪污罪。

第四章法庭上的终极对决

半年后,李茂林、赵天虎、张强等人涉嫌贪污罪、诈骗罪、故意杀人罪、受贿罪一案,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。法庭内座无虚席,受害者家属、媒体记者、市民代表挤满了旁听席,大家都在期待着一场正义的审判。

苏晚作为本案的公诉人,身着检察制服,站在公诉席上,神情严肃而坚定。她首先宣读了起诉书,详细陈述了李茂林等人的犯罪事实:“被告人李茂林伙同被告人赵天虎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伪造拆迁协议,侵吞国家拆迁款1200万元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、诈骗罪;为掩盖犯罪事实,被告人李茂林雇佣被告人张强杀害证人王某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;被告人赵天虎利用职务便利,收受被告人李茂林贿赂300万元,为其犯罪提供帮助,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。上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”

在法庭调查阶段,苏晚逐一出示了相关证据,包括伪造的拆迁协议、银行流水、录音笔记录、孙伟和张强的证词、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报告、法医鉴定结论等。每一份证据都经过了严密的质证,无可辩驳地证明了李茂林等人的犯罪事实。

然而,李茂林的辩护律师却提出了异议:“公诉人出示的证据中,部分证人证言存在瑕疵,录音笔的真实性无法完全确认,且被告人李茂林没有直接参与杀人行为,不应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。”

苏晚立刻反驳:“首先,证人孙伟和张强的证词经过了多次核实,与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,不存在瑕疵;其次,录音笔的真实性已经经过技术部门的鉴定,确认没有经过剪辑和伪造;最后,被告人李茂林雇佣张强杀害王某,虽然没有直接实施杀人行为,但属于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,应当承担主犯的刑事责任。根据《刑法》第二十九条规定,教唆他人犯罪的,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。被告人李茂林的教唆行为是导致王某死亡的直接原因,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”

法庭辩论阶段,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交锋。李茂林的辩护律师试图以“被告人有自首情节”“积极退赃”为由,请求法院从轻处罚。赵天虎的辩护律师则辩称,赵天虎是“被胁迫”参与犯罪,且部分赃款已经退还,应当减轻处罚。

苏晚针对辩护律师的观点,逐一进行了驳斥:“被告人李茂林是在被抓获后才如实供述部分犯罪事实,不符合自首的法定条件;虽然部分赃款被追回,但大部分资金已经被其转移海外,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;被告人赵天虎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,积极参与伪造拆迁协议,不存在被胁迫的情形,其行为性质恶劣,社会影响极坏,不应减轻处罚。”

苏晚最后发表公诉意见时,目光扫过旁听席,声音铿锵有力:“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,任何触犯法律的行为,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被告人李茂林、赵天虎等人,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,本应恪尽职守、遵纪守法,却利用职务便利,侵吞国家财产,杀害证人,践踏法律尊严,损害人民利益,其行为已经构成了严重的犯罪。我们恳请法庭依法对被告人作出公正的判决,以彰显法律的威严,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,告慰死者的在天之灵。”

法庭经过三天的审理,最终作出了一审判决:被告人李茂林犯贪污罪、诈骗罪、故意杀人罪,数罪并罚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被告人赵天虎犯贪污罪、受贿罪,数罪并罚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被告人张强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其他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五年不等,并处罚金。

宣判结束后,王某的妻子张桂兰激动地泪流满面,她走到苏晚面前,深深鞠了一躬:“谢谢你们,谢谢检察院,终于为老王讨回了公道!”

苏晚扶起张桂兰,眼眶也湿润了。她知道,这场胜利来之不易,是无数个日夜的坚守和付出换来的。走出法院,阳光洒在身上,温暖而明亮。陈铭看着身边的年轻公诉人,语重心长地说:“作为公诉人,我们肩负着维护法律尊严、守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。在这条路上,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和挑战,但只要我们坚守初心、牢记使命,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就一定能让正义不迟到、不缺席。”

苏晚望着远处的检察院大楼,楼顶上的国徽在阳光下熠熠生辉。她想起了入职时在国旗下宣誓的场景:“我志愿成为一名人民检察官,忠于国家、忠于人民、忠于宪法和法律,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,恪守检察职业道德,维护公平正义,维护法制统一。”

就在这时,苏晚的手机收到了一条短信,是反贪局同事发来的:“李茂林背后的保护伞已经查清,涉及3名处级干部和1名厅级干部,目前已经全部立案调查。”

苏晚笑了,她知道,这场正义的战争还没有结束,但只要他们这些公诉人坚守岗位、利剑高悬,就一定能扫除一切司法阴霾,让法律的光辉照亮每一个角落,让每一个逍遥法外的狂徒都受到应有的惩罚,捍卫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的利益。

夕阳西下,金色的余晖洒在城市的街道上,也洒在苏晚和陈铭坚定的背影上。他们用忠诚与担当,书写着新时代公诉人的使命与荣光,用法律的利刃,守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