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儿之身(2 / 2)

安予冉一口气也吊得长长的。

再掷地有声地落下。

“城中亦有这样的先例,不想将女童奉献,便谎称为男儿,似男儿般养着。但被发现,便是期满祖氏的重罪,亦被视作妖,在人活着时便刺骨挂上城墙,喂下秃鹫,让妖气消散。”

安予冉不知真假,但还是打个个寒颤。

这鬼地方,这里愚昧的人,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。

就像是没缓过神的兔子,那大眼睛木讷地眨着,上下嘴唇只吐纳气息,忘记了合上。

本该被这小人儿骇住的模样满意,辰末却不知怎的,有些不愿再说下去了。

安予冉衣物已穿戴整齐,还是那一身红装,少年郎般的装扮。

辰末还是如同往日般,俯身倾下去,可那双目想凝起压迫,却做不到了,但嘴里的劲儿丝毫未松,挑衅般:“你说与我不熟,那不如今日,就熟了去。”

又压低了一寸,近乎贴上那小人儿的鼻尖。

“你——”安予冉一躲。

辰末一手扼住安予冉的手腕,将她拉回在自己身前:“躲什么,我只会剥下你的衣物,又不会像秃鹫那般吃去你的骨肉。”

安予冉左手摸着身后,忽而发现鞭子不在身上,踢出腿来,却被辰末另一手扼住。

这副模样看去,安予冉右手腕与左脚脚踝被两只大手拿捏地死死的,剩下的一只手和一条腿再怎么扳动,也挣脱不了辰末的力道。

“你的力道远不及你的速度,所以白浔交予你长鞭,弥补你的弱势。”

辰末漫不经心地说,却没有丝毫放手的意思,而是看着那小人儿又气又恼,红了眼的兔子,心下刚刚的气便散去了些。

辰末瞧着这奋力挣脱的小家伙,她身上依旧没有半分城中女子的娇媚,那挥舞的小拳头与小娘子拨弄琴弦还翘着兰花的指尖没有丝毫关系,脸上什么都没有擦拭,那些口脂胭脂若是在她脸上,恐会显得怪异。她翻身跃上屋檐,挥鞭利落干脆,若是穿上那碍事的长裙,想不出是什么模样。

她作画时认真的神态,倒是有几分女子拨动琴弦的阴柔。

皮肤是很白,大眼小嘴,脸上的轮廓是柔和的,怪不得瞧着不似那般硬朗,这腰寸与手腕也细得柔弱,让人觉得一巴掌便能捏碎。

手腕挣脱留下的红印,在这白嫩的手腕越发明显。

辰末不知怎的,就松开了手,不愿再捏下去。

那小兔子还瞪着他。

哪有小娘子的半点模样。

“你这态度,是对恩人该有的么。”

“恩人?给我下药,脱我衣物的恩人?”

辰末斜视了一眼那药箱,心中哼了一声,不知好歹:“你不是担心我将梦挽歌吃了么,如今我便给你个机会,让你时刻守在她身旁。”

安予冉从床榻上弹起,几步走到辰末跟前:“你当真?”

辰末将她快贴上自己求证的小脸搬开去:“我明媒正娶的大夫人,身边怎能没有个贴身丫鬟。”

安予冉一时不知道自己该高兴还是该无语,这好像是件高兴的事儿,能与梦挽歌不分开,但好像也不是那么高兴,自己从家仆成了婢女。

辰末手中折扇一撑,沉闷的房间中涌入微风,也吹走人片刻的烦躁。这法子是他刚刚想到的。

原本他以为自己弄清了这小郎君的身世,便拿捏着这个把柄,想将小郎君这一身手艺归为己有,所以从城外接着人,第一时间便直接带来了冥府。

小郎君理应成为冥府的一员,因为这里的人都同她一样,没有身份。

他们都得仰仗着为自己卖命,才能活得像个人样。这些人辰末都精心了解挑选,个个都是硬汉,个个说一不二且忠诚。

当易小云那件事冒出眉头,火烧到冥府大门口,辰末只说了一句,易大易二便念在救命之恩,义无反顾地当了出头鸟,守下了这秘密。易大易二死得悲惨,双目被夺取,浑身上下凌迟着血肉,只剩下白骨,被抛弃去山下。

但这就是他们的命。

辰末在山下将那白骨埋了去,却没有波澜。

他们是甘愿为了自己的亲人而丧命的。

愚昧,但又感人,让人想起了某人。

想得有些远了,辰末的目光又落在这个男儿身的小娘子身上。

她这莫名其妙出现的女儿身,还有在退去衣物后背脊上的印记,和口中呼喊的父亲,都让他感到事情并非如先前他所想那般。易之,这个曾经镶嵌在她身上的名字,也变得更加不确信起来。

摸不清全貌的人,留在冥府中,无异于一个危险,还是要放在身边,看守着,再给她些甜头,心甘情愿为自己做事才安全。

况且,她此时已经别无他选。

“你往后不再是易之,我会给你个新名讳,一个真实存在的户籍。”辰末道。

安予冉不太相信,连白浔这些年都未给易之办下户籍,辰末的能耐还能大过国师。那怀疑就写在安予冉脸上,但她并未问出口。

辰末看出了,但也懒得解释,鼻腔哼出笑意,似想到了好玩的东西:“不过,你会着女装么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