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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89章 长安雨姑苏雪(1 / 2)

雨敲在头盔上,像无数细小的鼓点,又冷又急。我缩了缩脖子,电动车的挡风罩早已形同虚设,雨水顺着缝隙灌进衣领。手机导航里传来机械的女声:“您已超时三分钟,请尽快送达。”

我咬咬牙,拧紧油门,车轮溅起一路水花。

昨天妻子的信息还躺在手机里:“李默,我们离婚吧。他能给我想要的生活。”配图是她和一个西装男人的合照,背景是海景餐厅,水晶灯晃得人眼晕。

我没回。一个送外卖的,能回什么?

我早就知道她和那男人有一腿,翻云覆雨了,他们还拍了视频,什么三洞搞遍了。

雨水模糊了视线,我不得不减慢速度。就在这时,手机震动,是妻子发来的语音:“你连挽留都不挽留一下吗?也好,反正我们也没什么可说的了。”

我苦笑着摇头,刚要收起手机,前面路口突然冲出一辆货车。刺眼的大灯,尖锐的刹车声,世界天旋地转。我感觉自己飞了起来,然后重重落下。

最后一刻,我竟有些释然——这操蛋的世界,终于不用再面对了。

冷。

刺骨的冷。

我睁开眼睛,发现自己趴在泥泞中,电动车倒在身旁,车灯还诡异地亮着。但眼前的景象让我愣住了——泥泞的土路,远处是低矮的土坯房,完全没有现代城市的痕迹。

“救命!救命啊!”

女子的尖叫声划破夜空。我挣扎着爬起来,看到不远处,几个穿着古装的男人正追着一个女孩。女孩的衣衫已被撕破,赤足在泥水中奔跑。

没有犹豫,我跨上电动车,拧动油门。

“什么人?!”为首的大汉惊叫。

电动车在泥泞中打滑,但速度仍远超这些古人的认知。我横冲直撞,撞倒两人,伸手拉住女孩:“上来!”

女孩惊慌失措,但还是跳上了后座。电动车在土路上疾驰,后面传来愤怒的吼叫和追赶的脚步声。

不知跑了多远,电池图标终于变红。我将车藏进树林,拉着女孩躲进一个山洞。

“多…多谢恩公...”女孩瑟瑟发抖,声音哽咽。

借着电动车的余光,我看清了女孩的脸——约莫十七、八岁,眉眼清秀,此刻却满是泪痕和泥污。

“你叫什么名字?他们为什么追你?”

“我叫小芸...”女孩抽泣着,断断续续讲出遭遇:她是附近村里的姑娘,父母是佃农。当地乡绅王老爷看中了她,要纳为小妾。父母不从,竟被活活打死。她趁乱逃出,却被王家发现,一路追到这里。

我听得心惊,却也涌起一股莫名的愤怒。这愤怒不仅是对那乡绅,也是对那个抛弃我的世界——现代也好,古代也罢,弱者总是被践踏。

“你饿吗?”我问。

小芸点点头。我从外卖箱里翻出还没送达的餐盒——一份黄焖鸡米饭。我打开盖子,香味飘散开来。

小芸睁大眼睛,她从没见过这样的食物。我教她用勺子,看着她小心翼翼地吃下第一口,眼睛突然亮了起来。

“好吃吗?”

“嗯...”小芸用力点头,眼泪却掉得更凶了,“爹娘...从来没吃过这么好的...”

那一夜,我守在山洞口,听着小芸压抑的啜泣。雨停了,月光从云缝中洒下,照在女孩蜷缩的身影上。我突然想到妻子——那个曾经也这样依偎在我怀里的女人,终究还是选择了更有“安全感”的生活。

现代的女人看重钱,而这古代的女孩,却为了一碗米饭感激涕零。

世界真他妈荒谬。

电动车彻底没电了,我拆下电池,将车藏在山洞深处。我背起外卖箱,里面还有几盒自热火锅和能量棒,应该能撑几天。

“恩公,我们去哪?”小芸问,眼睛红肿。

“先离开这里。”我说,“还有,别叫我恩公,我叫李默。”

“李大哥。”小芸怯生生地改口。

我们沿着山路走。清晨的山林笼罩在薄雾中,露珠挂在草叶上,像无数细小的钻石。鸟鸣清脆,空气清新得让人恍惚——这不是那个雾霾笼罩的城市,这是另一个世界,另一个时代。

“李大哥,你的衣服好奇怪。”小芸小心翼翼地说。

我这才注意到自己的外卖服——亮黄色的冲锋衣,背后印着“闪电送达”四个大字,确实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。

走了半天,终于看到一座小城。城门口贴着告示,我凑近看,文字是繁体,但勉强能认——贞观三年。

唐初。李世民的时代。

我们在城外的破庙暂时安顿下来。我将冲锋衣反过来穿,里面的黑色勉强不那么显眼。小芸在庙里发现几件破旧但干净的衣物,换下了褴褛的衣衫。

“李大哥,接下来怎么办?”小芸问,眼里满是依赖。

我沉默了。报仇?我一个送外卖的,怎么对抗地头蛇?但我看着小芸清澈的眼睛,那句“我会帮你报仇”还是脱口而出。

小芸的眼睛亮了一下,又黯淡下来:“王老爷家有几十个家丁,还有官府的关系...我们...”

“总会有办法的。”我说,更像是在说服自己。

那天晚上,我们生起篝火。我教小芸用自热火锅,看着她惊讶地看着发热包冒起热气,忍不住笑了——这是我穿越以来第一次笑。

“李大哥笑起来好看。”小芸小声说。

火光映在她脸上,睫毛的影子轻轻颤动。我忽然有些恍惚,想起多年前,妻子也曾这样说过。

“小芸,你识字吗?”我问。

“爹爹教过我一些。”

我从外卖箱里翻出笔——一支圆珠笔,还有几张送餐单的背面。我想了想,写下第一首诗:

空山新雨后,天气晚来秋。

明月松间照,清泉石上流。

这是王维的《山居秋暝》,但在这个时代,它还未诞生。

“好美...”小芸轻声念着,眼睛亮晶晶的,“李大哥,这是你写的?”

我点点头,有些心虚。第二天,我带着这首诗去了城里的书院。书院的先生起初对我这个穿着怪异的男人不屑一顾,但看到诗后,眼睛瞪大了。

“这...这是阁下所作?”

“是。”我硬着头皮说。

先生沉吟片刻:“意境高远,格律工整,难得的好诗。阁下可愿留下墨宝?”

我小时候自学过书法,虽不算大家,但也端正有力。我挥毫写下全诗,先生连连赞叹,当场给了我五两银子——足够普通人家生活一个月。

有了钱,我买了简单的衣物,换了住处。更重要的是,我找到了在这个世界生存的方式。

“李大哥真厉害。”小芸崇拜地说,为我研墨时格外认真。

墨香弥漫在小小的房间里,阳光从窗户斜射进来,照在她专注的侧脸上。我忽然觉得,如果日子能一直这样过下去,似乎也不错。

春天来了,我们离开了小城,继续向南。我打听哪里有高人异士,我想到了用修仙、法术来报仇——既然能穿越,那这些传说也许是真的。

一路走走停停,我靠卖诗维持生计。我“写”的第二首诗是孟浩然的《宿建德江》:

移舟泊烟渚,日暮客愁新。

野旷天低树,江清月近人。

这首诗在江南水乡卖得特别好,一位船夫不进给钱,甚至免费载我们渡河,只为求一首诗送给远方的儿子。

小芸总是安静地陪在我身边,研墨、铺纸、收拾行囊。夜晚,我们常常挤在破庙或简陋的客栈里,分享同一床被子。

“李大哥,你说我们能找到会法术的人吗?”小芸问,头靠在我肩上。

“一定能。”我说,轻轻揽住她。

那一刻,我忽然意识到,自己对小芸的感情已经不只是同情。她会在清晨为我打来洗脸水,会记住我爱吃的食物,会在我写诗到深夜时悄悄披上外衣。她的关心是那么纯粹,不掺杂任何算计。

初夏的夜晚,我们在一条小溪边露宿。萤火虫在草丛间飞舞,像星星坠落人间。小芸赤足坐在石头上,脚丫拨弄着溪水。

“李大哥,你看,萤火虫。”

我看着她,月光洒在她脸上,轮廓柔和得像一幅画。我忽然想起妻子从未有过这样的时刻——她总是匆忙的,焦虑的,计算着房贷、车贷。

“小芸。”我轻声唤道。

“嗯?”

“如果...如果我们找不到报仇的方法,就这样一直走下去,你愿意吗?”

小芸转过头,眼睛在月光下亮得惊人:“李大哥去哪,我就去哪。”

那一夜,我们在溪边坐到很晚,说了很多话。小芸讲村里的趣事,我讲“海外”的见闻——我把现代世界说成遥远的海外国度。小芸听得入迷,眼睛一眨不眨。

“那个世界真奇怪,但也真有趣。”她说。

“是啊,但那里没有你。”我脱口而出。

话一出口,两人都愣住了。小芸的脸红得像晚霞,低下头,手指绞着衣角。

我鼓起勇气,轻轻握住她的手。小芸的手很凉,有些粗糙,但在我掌心里微微颤抖。

“小芸,我...”

“我明白。”小芸小声说,“我也...我也喜欢李大哥。”

萤火虫在我们身边飞舞,溪水潺潺,月亮高悬。没有烛光晚餐,没有钻戒玫瑰,只有两个漂泊的人,在陌生的时代里,找到了彼此的港湾。

入秋时,我们终于打听到一位隐士的消息。深山里,有位老者,据说能呼风唤雨,点石成金。

山路崎岖,我们走了七天七夜。小芸的脚磨出了血泡,却一声不吭。我心疼,背着她走了一段路。她伏在我背上,轻声哼起家乡的小调。

“李大哥,等我们学了法术,报了仇,就回这里生活好不好?”她问。

“好。”我说,“我们盖一间小屋,开一片地,种你喜欢的菜。”

“还要养几只鸡,一只狗。”

“都依你。”

第九天,我们终于在山谷深处找到了隐居的老者。老者须发皆白,但目光如电,看到我时,眼神闪了一下。

“你们为何而来?”

我和小芸跪倒在地,讲述了遭遇。老者沉默良久,才缓缓开口:“法术确有,但修行艰难,且需付出代价。”

“什么代价我们都愿意!”小芸急切地说。

老者看着我们,最终点了点头:“留下来吧。”

第一年,我们学的是基础。打坐、呼吸、辨认草药、观察星象。老者很严格,常常让我们在山中静坐一整夜,感受天地之气。

冬天,山里下起大雪。我和小芸挤在简陋的茅屋里,分享同一碗热汤。

“冷吗?”我问,将她的手握在掌心呵气。

小芸摇头:“有李大哥在,不冷。”

她靠在我肩上,忽然轻声念起我卖过的一首诗——韦应物的《秋夜寄邱员外》:

怀君属秋夜,散步咏凉天。

空山松子落,幽人应未眠。

“李大哥,这首诗里说的‘幽人’,是不是就像我们现在这样?”她问。

我心中一动,忽然有了灵感,提笔写下另一首诗:

绿蚁新醅酒,红泥小火炉。

晚来天欲雪,能饮一杯无?

这是白居易的《问刘十九》,在这个时代同样还未问世。

小芸念着诗,眼睛弯成月牙:“真好,就像我们现在——虽然没酒,但有热汤;虽然只有火堆,但彼此温暖。”

我看着小芸,心中涌起从未有过的安宁。如果这就是代价——放弃那个浮躁的世界,在这深山中终老,我完全愿意。

第二年春天,老者开始教授真正的法术。不是呼风唤雨的神通,而是更实际的东西——如何调用体内之气,如何与自然共鸣,如何让力量在瞬间爆发。

“法术的本质是交换。”老者说,“你从天地借力,就要还给天地。杀生过多,会遭反噬。”

我和小芸认真记下。我们知道,报仇的时刻快到了。

离开的那天,老者送我们到山谷口。“记住,法术是工具,不是目的。你们的目的是活下去,好好地活下去。”

我和小芸跪地叩首,泪流满面。

“师父,我们会回来看您。”

老者摆摆手,转身消失在晨雾中。

回到小芸的家乡,已是深秋。村子还是老样子,只是王家的大宅更气派了,门口的石狮子都换成了更大的。

我们在山林中观察了三天,摸清了王家的作息。第四天夜里,月黑风高。

“小芸,你确定要亲手报仇吗?”我问,最后一次确认。

小芸点点头,眼神坚定:“杀父杀母之仇,不共戴天。”

深夜,两人潜入王家。我按照老者所教,布下简单的障眼法,让守夜的家丁昏昏欲睡。

第一个发现我们的是管事的管家。他刚要喊叫,小芸伸出手,一道无形的力量扼住了他的喉咙。我看到她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着异样的光,那是仇恨燃烧的光芒。

惨叫声惊醒了王家。家丁们举着火把冲出来,看到管家的尸体时,都吓呆了。

“妖…妖怪!”

小芸没有给他们反应的时间。她双手结印,四周的空气突然变得沉重,像有无形的手掌拍下。三个家丁当场毙命,七窍流血。

我也出手了。我调动体内的气息,化作风刃,削断了冲过来的家丁的腿。鲜血喷涌,惨叫连连。

王老爷被簇拥着出来,看到这场景,脸色煞白:“你…你是那个逃走的丫头?!”

小芸一步步走近,每一步都像踩在心跳上。“你杀我父母时,可曾想过今天?”

“拦住她!拦住这个妖女!”王老爷尖叫。

更多的家丁冲上来,但此刻的我和小芸已不是一年前的普通人。我们像两股旋风,在人群中穿梭,所到之处,断肢横飞,血花四溅。

法术杀人的场面比我想象的更血腥。没有刀光剑影,只有无形的力量在撕裂肉体。骨头碎裂的声音,临死的哀嚎,鲜血的腥味,混合在一起,构成人间地狱的景象。

王老爷转身想逃,小芸一挥手,他的双腿齐膝而断,惨叫着倒下。

“求…求求你...”他涕泪横流,“我有钱,都给你...”

小芸蹲下身,看着他:“我父母求饶时,你可曾心软?”

她的手按在王老爷额头上,后者眼睛猛然瞪大,然后渐渐失去光彩,嘴角流出血沫。

王家的男丁无一幸免。当最后一声惨叫停止时,院子里已躺满尸体。小芸站在血泊中,浑身颤抖。

我走过去,轻轻抱住她:“结束了。”

后院里,女眷和孩子缩成一团,惊恐地看着我们。小芸看了她们许久,终于挥挥手:“走吧,我不想杀你们,趁我还没后悔。”

她们连滚带爬地逃走了。

黎明时分,我们在村后的乱葬岗找到了小芸父母的尸骨——草草掩埋,连墓碑都没有。

小芸跪在坟前,放声大哭。我烧起纸钱,火光在晨雾中摇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