均平三十六年正月十六的晨光,比元宵那日更添了几分凛烈,斜斜地洒在京北府的军政司法楼宇间,将兵事都察院、兵事谈议会、兵事监察院与兵事理寺的青砖灰瓦,染成一片沉肃的金辉。昨夜元宵的烟火余温尚未散尽,这座城市的核心权力与司法机构,却已进入全速运转的状态——清河镇五三七团盗窃军用物资、军纪失察案,今日正式迈入司法与军纪惩戒的核心流程:兵事都察院以三部法典为纲筹备公诉,兵事谈议会召开紧急会议罢免涉案人员兵籍,兵事监察院启动官职罢免程序,兵事理寺组建合议庭筹备审判。因兵事理寺无专职法警,全程押解、庭审警戒等工作,由兵事谈议会监纠特别大队全权承担,江龙率队领命,以军纪护司法,以法纪正军规。这一日的京北府,没有元宵的嬉闹,只有法纪与军规交织的严正,唯有如此,方能告慰朱韵澜同志缔造工农军队的初心,方能守护工农群众对军队的信任。
兵事都察院的卷宗室,彻夜亮着灯。厚重的实木书架上,整齐排列着《大明国刑法典》《大明国兵法法典》《大明国兵官监督法典》,三部法典的封皮均由朱韵澜同志亲题,烫金大字在灯光下熠熠生辉,书页间的批注,是她当年为工农军队立规立矩时的心血。卷宗室的长桌前,公诉一科科长苏晴正带着三名检察官,俯身整理涉案八人的卷宗,案头堆着厚厚的证据材料:清河镇诚信修理厂的监控录像、涉案轮胎与军用物资的物证照片、五三七团的物资核查记录、涉案人员的认罪笔录、周边农户的证人证言、营区纪律检查的整改报告……每一份材料都经过三次核对,贴好标签,编入卷宗,红笔标注的罪名与法条对应,清晰明了。
苏晴年方三十有五,一身藏青色的兵事都察院制服,领口系得严整,眉眼间透着干练与坚定。她出身工农家庭,父亲是大明步军的老战士,自小听着朱韵澜同志缔造工农军队的故事长大,考入兵事都察院后,始终以“法纪为纲,工农为念”为准则,经手的军法案件无一错漏。此刻,她揉了揉泛红的眼眶,拿起笔在起诉书上最后核对,口中念着:“涉案人员八名,其中直接实施盗窃行为的士兵五名:李辉、王强、张磊、刘鹏、赵浩;负有领导监管失职责任的军官三名:五三七团团长赵刚、维修连连长周伟、营区物资管理员陈默。所有涉案人员,均需依据《大明国刑法典》《大明国兵法法典》《大明国兵官监督法典》从严追究刑事责任,先行由兵事谈议会罢免兵籍、兵事监察院罢免官职,罢免程序完成后,由兵事理寺依法审判。”
身旁的检察官林舟递上一杯温热的糙米茶,轻声道:“苏科,八人的罪名都已核对完毕,李辉等五名士兵,涉嫌《大明国刑法典》第二百八十二条盗窃军用物资罪,该罪针对军用特制物资盗窃,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同时违反《大明国兵法法典》第七十三条军用物资管理违规罪、第八十一条擅离营区罪、第九十条参与赌博罪,数罪并罚,情节恶劣。赵刚等三名军官,涉嫌《大明国刑法典》第三百九十七条玩忽职守罪,同时违反《大明国兵法法典》第一百零二条军纪监管失职罪、《大明国兵官监督法典》第三十五条兵官履职懈怠罪、第四十条物资监管失察罪、第四十八条领导责任追究罪,三名军官的失职行为是此次恶性事件的直接诱因,需与士兵同案审理,从严追责。”
苏晴接过糙米茶,抿了一口,目光落在卷宗扉页的朱韵澜语录上:“工农军队,法纪为骨,民意为血,无骨则散,无血则凉。”她指尖划过这句语录,沉声道:“五三七团的这群人,偷的不只是军用轮胎和零部件,更是工农军队的骨血。李辉等五人,身为工农子弟兵,拿着百姓供给的军饷,却沉迷赌博,盗窃军用物资牟利,置军纪于不顾;赵刚等三人,身为兵官,手握监管之权,却放任营区纪律松弛、物资管理混乱,置职责于不顾。此次公诉,我们不仅要列出法条、摆出证据,更要让他们明白,他们辜负的是全国工农的信任,违背的是朱韵澜同志为工农军队定下的铁律。”
她放下茶杯,拿起定稿的《刑事起诉书》,仔细检查落款与公章,确认无误后,说道:“立刻将起诉书一式六份,分别送达兵事谈议会、兵事监察院、兵事理寺、涉案人员羁押点,同时抄送全国议事会与工农代表监督委员会。今日巳时,兵事谈议会将召开紧急会议罢免兵籍,我们需派人参会,当庭出示证据,接受委员与工农代表的质询。”
辰时三刻,兵事谈议会的议事大厅内,气氛庄严肃穆。二十一名兵事谈议会委员身着统一的深灰色议事制服,端坐于弧形议事席上,面前摆着涉案人员的卷宗与《刑事起诉书》副本;大厅两侧的旁听席上,坐着三十名来自各地百姓公社、工矿企业、基层部队的工农代表,他们手中拿着《案件情况通报》,眼神里满是严肃——这是朱韵澜同志当年定下的铁规:军队的兵籍罢免、重大军纪处分,必须有工农代表列席监督,工农是军队的根基,军队的事,工农有知情权、质询权、监督权。
兵事谈议会委员长韩明,一身戎装,须发微霜,是亲历过工农军队创建的老将军,此刻正坐在主位上,手中握着木槌,目光扫过全场,沉声道:“今日召开兵事谈议会紧急临时会议,议题仅有一项:审议兵事都察院提请的,罢免李辉、王强、张磊、刘鹏、赵浩、赵刚、周伟、陈默八人的大明工农军队兵籍。根据《大明国兵法法典》第六十八条规定:‘军队人员涉嫌刑事犯罪,情节严重者,需先由兵事谈议会罢免兵籍,方可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刑事审判’;第七十条规定:‘兵籍罢免投票,需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,工农代表可列席质询,发表监督意见’。现在,首先由兵事都察院公诉一科科长苏晴同志,出示涉案人员的犯罪证据,阐述罢免兵籍的理由。”
苏晴起身,走到大厅中央的证据展示台,打开身后的投影幕布,将八名涉案人员的基本信息、犯罪事实、证据链逐一展示。当清河镇诚信修理厂的监控录像出现在幕布上,画面里三名身着五三七团迷彩服的士兵,正将军用轮胎搬上军用卡车,动作娴熟,神情慌张;当营区物资仓库的照片出现,货架杂乱,无出入库登记本,散落的工具零件与废品回收站收缴的物资一一对应;当五名士兵的赌博转账记录、认罪笔录截图出现,全场一片寂静,旁听席上的工农代表们,脸上露出了愤怒与失望的神情。
“各位委员,各位工农代表同志,”苏晴的声音清晰有力,在大厅里回荡,“李辉等五名士兵,自均平三十五年十月起,多次擅离营区参与网络赌博,输光积蓄后,竟将黑手伸向军用物资,先后盗窃营区维修工具、车辆零部件数十件,出售给废品回收站牟利三千两百百姓币;正月十五凌晨,又结伙盗窃兵事谈议会监纠车辆的军用特制轮胎,以五百百姓币低价出售,涉案军用物资价值共计五万八千百姓币。他们的行为,不仅触犯了国家刑法,更严重违反了军队纪律,玷污了工农子弟兵的称号。”
她切换投影画面,展示三名军官的失职证据:“赵刚作为五三七团团长,是营区纪律与物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,自均平三十五年十月至正月十五,长达三个月未组织一次营区纪律专项检查,未核查一次物资仓库库存,对士兵沉迷赌博、擅离营区的情况毫不知情;周伟作为维修连连长,对下属李辉等人的赌博行为早有耳闻,却为了连队‘政绩’刻意遮掩,未向上级汇报,甚至在士兵深夜溜出营区时,故意放松岗哨检查;陈默作为物资管理员,未建立任何军用物资出入库登记制度,物资仓库钥匙随意摆放,导致军用物资流失长达一个月才被发现,直至此次监纠车辆轮胎被盗,事件才彻底暴露。”
苏晴拿起《大明国兵官监督法典》,高声道:“根据《大明国兵官监督法典》第一条规定:‘兵官之责,在于严管军纪、守护军资,上对国家负责,下对工农负责’;第三十五条规定:‘兵官履职懈怠,导致军纪松弛、军资受损者,除追究纪律责任外,情节严重者罢免兵籍,追究刑事责任’。赵刚等三名军官,身为兵官,未尽其责,其失职行为与士兵的犯罪行为形成因果关系,若不罢免其兵籍,从严追责,便无法向全国工农群众交代,无法维护工农军队的法纪尊严!”
苏晴话音刚落,旁听席上的工农代表、星火农机的技术骨干王春田站起身,举起手来,声音带着激动:“韩委员长,苏检察官,我有问题要质询!我是星火农机的工农代表,也是正月十五与朱悦薇副议事长一同走访城郊公社的亲历者,我想问问,五三七团作为守护地方的工农军队,本应保护百姓、守护军资,为何会出现如此严重的军纪松弛问题?三名军官的失职,仅仅是个人问题,还是营区的思想政治教育出了根本性的问题?如果只是罢免兵籍、追究刑事责任,如何保证类似的事情不再发生?”
王春田的问题,道出了所有工农代表的心声,旁听席上响起了此起彼伏的附和声。韩明抬手示意安静,看向五三七团的临时负责人、副团长秦峰,道:“秦副团长,王春田代表的问题,请你正面回答。”
秦峰站起身,满脸愧疚,躬身道:“各位委员,各位工农代表,我代表五三七团向全国工农群众道歉!此次事件的发生,不仅是赵刚等三名军官的个人失职,更是我团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性缺失。近半年来,我团的思想政治教育流于形式,只是读读文件、念念法条,没有真正将朱韵澜同志的‘军民一体、纪律严明’思想刻入每一名士兵、每一名军官的心中,没有让大家记住,工农军队的根在工农,魂在法纪。此次事件后,我团已连夜开展纪律整顿,重新制定思想政治教育制度,将工农代表请进营区,担任纪律监督员,每日开展军纪学习,每周核查物资库存,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!”
秦峰的回答,得到了工农代表的认可。随后,兵事谈议会的委员们逐一发言,纷纷表示,此次事件性质恶劣,影响极坏,必须严格按照法典规定,罢免八名涉案人员的兵籍,以儆效尤。来自大明海军的委员李振海说道:“工农军队是一个整体,一处失守,全线警惕。五三七团的事件,给全军敲响了警钟,罢免兵籍是第一步,更重要的是全军开展纪律整顿,让每一名军人都明白,兵籍是荣誉,更是责任,辜负荣誉,必失责任!”
来自大明陆军的委员刘芳说道:“朱韵澜同志当年为了建立工农军队,走遍千山万水,发动工农群众,就是为了打造一支纪律严明、为百姓服务的军队。今天,我们罢免这八人的兵籍,就是为了守护朱韵澜同志留下的宝贵财富,守护工农军队的初心!”
上午巳时三刻,兵事谈议会委员长韩明拿起木槌,高声道:“现在,对罢免李辉、王强、张磊、刘鹏、赵浩、赵刚、周伟、陈默八人兵籍进行投票!请各位委员举手表决!”
二十一名委员齐刷刷地举起手,无一弃权,无一反对,全票通过罢免决议。韩明落下木槌,沉声道:“经兵事谈议会紧急临时会议投票,全票通过罢免李辉等八人大明工农军队兵籍的决议!即日起,八人不再享有工农军队任何待遇,兵籍档案永久封存,罢免决议即刻送达兵事都察院、兵事监察院、兵事理寺,同步向全军、全国工农群众公示!”
大厅内响起了热烈的掌声,工农代表们纷纷起身,鼓掌致意——这掌声,是对法纪的认可,是对工农军队肃纪的期待。
与此同时,兵事监察院的监察大厅内,一场针对赵刚、周伟、陈默三名军官的官职罢免会议,也在同步进行。兵事监察院院长周岳,身着监察制服,坐在主位上,面前摆着三名军官的履职核查报告。兵事监察院的十二名监察委员,围绕着三名军官的失职行为,展开了严谨的核查与讨论。
监察委员张毅拿起《大明国兵官监督法典》,道:“根据《大明国兵官监督法典》第四十条规定:‘物资管理员未建立军资出入库登记制度,导致军资流失的,罢免其物资管理职务,情节严重者罢免全部军职’;第四十八条规定:‘团级主官对营区军纪监管失职,导致重大军纪事件发生的,罢免其团级主官职务,情节严重者罢免全部军职’。赵刚作为五三七团团长,周伟作为维修连连长,陈默作为物资管理员,三人的失职行为已造成重大军纪事件,军用物资流失,工农军队形象受损,符合罢免全部军职的法定条件。”
监察委员李娜补充道:“经我们核查,赵刚在担任五三七团团长的两年间,先后三次因营区纪律问题被兵事监察院约谈,却拒不整改;周伟在维修连担任连长期间,多次纵容下属违反军纪,甚至为下属遮掩过错;陈默担任物资管理员后,从未履行过物资核查职责,物资仓库杂乱无章。三人的行为,并非偶然,而是长期履职懈怠的结果,必须罢免其全部军职,终身不得再担任军队任何领导职务。”
经过一个时辰的核查与讨论,兵事监察院的十二名监察委员,以全票通过的决议,罢免了赵刚、周伟、陈默三人的全部军职。兵事监察院院长周岳当场签署《军职罢免决定书》,并即刻送达兵事都察院、兵事理寺、五三七团,同步向全军公示。
一纸兵籍罢免决议,一纸军职罢免决定书,在均平三十六年正月十六的中午,同步送达兵事理寺。这意味着,李辉等八名涉案人员,已失去兵籍与军职,成为普通公民,等待他们的,将是兵事理寺的司法审判。
兵事理寺,坐落于京北府的西北角,是大明专门审理军队刑事犯罪案件的司法机构,由朱韵澜同志亲自设立,院训为“法审军规,民为天平”。兵事理寺无专职法警,这是朱韵澜同志当年的设定——她认为,工农军队的司法审判,应由军队的监纠力量协助,既体现军法的严谨,又彰显军纪的威严,而兵事谈议会监纠特别大队,作为军队纪律的监督者,是协助审判的最佳力量。
接到兵事都察院的公诉材料后,兵事理寺立刻启动审判程序。兵事理寺卿陈瑾,年近六十,是大明资深的军法法官,自兵事理寺设立之初便在此任职,经手过数百起军队刑事犯罪案件,始终坚守“以法为纲,以民为念”的审判准则。他亲自担任本案的审判长,挑选两名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,同时根据《大明国司法法典》的规定,邀请三名工农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,参与本案的审判——这也是朱韵澜同志的设定,军队案件的审判,必须有工农代表参与,确保审判结果符合工农群众的意愿。
陈瑾法官坐在审判庭的办公室内,仔细翻阅着卷宗,身旁的人民陪审员王春田、苏梅、李建国,正认真看着案件材料。王春田作为星火农机的工农代表,也是正月十五事件的亲历者,感慨道:“陈法官,这八个人,辜负了工农群众的信任,辜负了朱韵澜同志的期望。我们作为工农陪审员,一定会秉持公正,依据法条,参与审判,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。”
陈瑾法官点了点头,目光温和却坚定:“王代表说得对,兵事理寺的审判,从来不是单纯的法纪审判,更是民心审判。朱韵澜同志当年设立兵事理寺,就是为了让工农群众成为军队司法审判的监督者,让工农军队始终在法纪的框架内,为工农群众服务。此次审判,我们将全程公开,邀请工农代表、军队代表旁听,确保审判的公正、公平、公开。”
审判庭的布置,简洁而庄重。正前方是法官席,审判长陈瑾居中,两名法官分列两侧;法官席左侧是公诉席,兵事都察院公诉一科科长苏晴与检察官林舟在此落座;法官席右侧是辩护人席,由大明法律援助中心的两名律师为涉案人员提供法律援助;辩护人席前方是被告人席,八名涉案人员将在此接受审判;法官席下方,是三名工农人民陪审员的席位;审判庭两侧的旁听席,坐满了工农代表、军队代表、兵事谈议会与兵事监察院的工作人员;审判庭的入口与两侧通道,由兵事谈议会监纠特别大队的队员值守,队长江龙亲自带队,二十名监纠队员身着笔挺的监纠制服,身姿挺拔,目光锐利,承担着押解、警戒、维持法庭秩序的职责——这是兵事理寺的第一次大规模审判,监纠队员们深知责任重大,每一个动作都严谨规范,每一个眼神都坚定有力。
下午未时,审判正式开始。
法槌落下,陈瑾法官的声音在审判庭内响起:“现在,兵事理寺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兵事都察院诉被告李辉、王强、张磊、刘鹏、赵浩、赵刚、周伟、陈默盗窃军用物资、玩忽职守一案。首先,核对被告人身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