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91章 迁坟记(2 / 2)

王县令色心大起,邀女子入室。女子却道:“此处人多眼杂,不如往妾身住处一叙。”说罢飘然而去。

王县令如着魔一般,紧随其后。师爷劝阻不及,只得叫上两个衙役远远跟着。

一行人来到李家后园,只见白衣女子立于孤坟之侧,招手笑道:“大人请进。”竟一步踏入坟中不见。

王县令大骇,酒醒大半,转身欲逃,却见四周槐树无风自动,枝条如鬼手般缠来。两个衙役吓得魂飞魄散,师爷腿软倒地,连滚带爬逃出园子。

次日天明,师爷带人重返后园,只见王县令倒卧坟前,口吐白沫,浑身冰冷。抬回县衙后,高烧三日不退,胡言乱语,总说“有狐索命”。

城中顿时流言四起,都说县令得罪了李家保家仙,遭了报应。李守义趁机托人往知府衙门递了状子,详述县令强夺民产之事。

知府本就对王县令不满,借机派人查访,果然查出诸多贪赃枉法之事。王县令病中革职,不日押解回原籍。

临行前一夜,王县令神志忽清,对师爷哭诉:“那夜入坟,见一洞府,华丽非常。白衣女子现出原形,乃九尾白狐,言我贪赃枉法,残害百姓,本欲取我性命,念我阳寿未尽,只取三十年福报抵罪。我此生再无仕途,子孙三代必受贫病之苦……”

师爷听罢,冷汗涔涔,次日不辞而别,据说回乡后改行做了账房,再不敢为虎作伥。

李家保家仙显灵之事传遍全县,再无人敢打李宅主意。李守义感念胡三娘恩德,特请工匠重修孤坟,立碑刻“胡仙姑之墓”,四时祭祀不绝。

三年后的一个冬夜,李守义梦见胡三娘来辞行:“妾身功德圆满,将往泰山修行。特来相告:明年春,你家夫人将产一子,此子与我有缘,当取名‘慕狐’,我可保他一生平安顺遂。另有一言:二十年后,本地将有大旱,你可提前在城东凿井三口,井成之日,自有甘泉涌出,可救一县百姓。”

李守义惊醒,忙记下梦中言语。次年春,夫人果然生子,取名李慕狐。孩子满月那夜,后园槐树上挂满红色丝带,如喜庆彩绸,三日不落。

二十年后,鲁北大旱,陵县河水断流,井水干涸。已过花甲的李守义想起当年梦境,倾尽家财,在城东连凿三口深井。第三口井凿至三丈时,果真涌出清泉,水量充沛,不仅救了一城百姓,连周边村落也赖以存活。

知县亲题“狐仙泉”三字刻碑立于井旁,至今犹存。而李家子孙李慕狐,一生三次大难不死,活到九十八岁无疾而终,乡人都说是得了狐仙庇佑。

至于那胡三娘,有人说是泰山修行的狐仙,有人说是东北来的保家仙,更有人说是南方修炼得道的灵狐,渡海北上寻道场。每逢月圆之夜,仍有老人说见白衣女子在城东井边取水,脚步轻盈,转眼即逝。

陵县人自此笃信:举头三尺有神明,行事但求无愧心。那贪官污吏,纵能得势一时,终逃不过天道轮回,仙家法眼。

而李家老宅后园那座孤坟,虽再无灵异显现,却始终干干净净。每年清明、中元,总有不知名的百姓悄悄前往祭扫,放上几样鲜果,焚一炷清香——或许敬的不是狐仙,而是人心深处那份对正义与良善的朴素信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