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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2章 当“原配”向“小三”道歉(1 / 2)

江城市中心,“时光咖啡”的二楼靠窗座位,林婉正精心布置着结婚十周年的惊喜。玫瑰花瓣在桌面上摆成心形,蛋糕上写着“十年之约”。她看了眼手机,丈夫周明回复的“今晚加班,晚归”信息还停留在下午三点。

晚上八点,林婉终于拨通了周明的电话。接电话的却是一个年轻女声:“周总在洗澡,您哪位?”

林婉的世界在那一刻静止了。她没有哭闹,只是默默收拾了精心准备的一切,然后打开了周明的旧笔记本电脑——密码还是她的生日。云端相册里,数百张照片和视频记录着周明与另一个女人的亲密:海滨度假、生日庆祝、甚至一张在妇产科门口的合影。

那个女人叫苏晴,27岁,是周明公司的项目经理。聊天记录显示,这段关系已经持续两年,苏晴的微信备注是“晴宝”。

接下来的三天,林婉没有合眼。她整理了所有证据:照片、聊天记录、消费记录、甚至两人在江景公寓共同生活的物业缴费单。第四天凌晨,她在微博、抖音、小红书同时注册了账号“江城十年妻”,发布了第一篇长文。

“致我出轨的丈夫周明,和你亲爱的‘晴宝’苏晴……”

她没有使用侮辱性词汇,只是平静地陈述事实,配上了打码但可辨认的照片。文章迅速引爆网络,#江城十年妻#登上热搜,二十四小时内阅读量破亿。网友的评论一边倒:

“支持原配!渣男小三必须身败名裂!”

“姐姐好刚!这种男人就该曝光!”

“求公司信息,帮姐姐举报!”

周明和苏晴的个人信息很快被“热心网友”扒出:周明所在的“明达科技”、苏晴的工作照、两人的车牌号、常出入的小区……甚至周明的父母、苏晴的大学信息都被公开。

一周后,林婉收到了法院传票。周明和苏晴联合起诉她侵犯名誉权和隐私权,索赔50万元并要求公开道歉。

庭审那天,林婉独自出庭。对方律师慷慨陈词:

“被告通过社交媒体公开原告私人生活细节,传播范围极广,导致二原告社会评价急剧降低,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干扰。苏晴女士已被公司停职,周明先生的商业合作全部暂停。这是典型的网络暴力,是对公民人格权的严重侵害。”

林婉的辩护很简单:“我只是说出了真相。他们在背叛我的时候,有没有考虑过我的权利?”

法官问:“被告,你是否承认发布了这些内容?”

林婉:“我承认。但这些都是事实。”

法官:“事实的传播也需要遵守法律规定的边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