布狄卡的四蹄碾过林间腐叶,巧克力沙色的鬃毛被风掀起,如同流动的琥珀。这匹十岁的荷兰温血马脊背挺拔,肌肉线条在皮毛下绷成紧实的弧线——它曾是马尔斯受伤后芬恩的坐骑,如今载着伊登,每一步都透着久经沙场的沉稳。不远处,杰克跨下的“桑尼”正迈着密苏里狐步马特有的流畅步伐,棕色皮毛在树荫下泛着温润的光,竟与杰克父亲约翰的发色如出一辙。这匹马本是约翰的备用坐骑,交给杰克时特意叮嘱过悉心照料,此刻它与布狄卡一样,虽已十岁出头,却正处于心智与脚力的巅峰,鼻翼翕动间捕捉到骑手心中的焦躁,四蹄愈发急促,几乎要化作两道残影穿梭在林间。
两人方才在草莓镇的老巡警那里挖到了关键线索:绑匪大概率会在石兰贸易站驻足,或是换乘交通工具。那地方远离黑水城的管控,四周被浓密的橡树林与松涛包裹,既便于藏匿行踪,又能快速撤离。可一旦过了静水溪,纵横交错的陆路与蜿蜒的水路便会织成一张逃逸网,再想追踪无异于大海捞针。
石兰贸易站外围的大树枝繁叶茂,粗壮的枝干交错成天然的隐蔽所。杰克和伊登翻身下马,将布狄卡与桑尼拴在林间深处的树干上,给它们套上笼头以防嘶鸣暴露行踪。随后两人猫着腰爬上一棵老橡树,浓密的枝叶将身形完全遮蔽,只露出两只握着望远镜的眼睛,死死锁定着不远处的贸易站。
贸易站的景象在望远镜镜片中清晰浮现:几间破旧的木屋歪歪扭扭地立着,木板墙布满裂痕,屋顶的瓦片残缺不全,露出里面发黑的木梁。院子里散落着几个酒桶,七八名穿着粗布衣衫、腰间别着枪支的汉子正或坐或站,有的叼着烟卷闲聊,有的靠着墙擦拭武器,彼此间的神态疏离,显然并非铁板一块。
“伊登,你看清了吗?他们有多少人?”杰克压低声音,气息几乎贴在伊登耳边,望远镜的金属边框冰凉地抵着他的眉骨。
伊登微微调整望远镜角度,目光扫过院子里的人影,眉头拧成一团:“至少八个,而且派系明显——那边两个穿皮靴的,腰间挂着相同的铜扣,应该是一伙;剩下的几个衣着杂乱,说话时互相提防,更像是临时拼凑的散匪。这里根本不是什么据点,就是个三不管的大车店,鱼龙混杂得很。”他忽然顿住,镜片定格在一个光头男人身上——那男人满脸横肉,左脸颊有道狰狞的刀疤,正抱着一个酒坛猛灌,“是他们!那三个大个子里的光头!贾斯珀他们十有八九被藏在这里了。”
杰克的心跳骤然加快,手指不自觉地攥紧了腰间的左轮手枪,枪柄的纹路硌得掌心发疼:“你有什么计划吗,伊登?”
伊登缓缓放下望远镜,指尖敲击着树枝,目光在贸易站的布局上快速游走:“第一步,确认贾斯珀、艾萨克和莱维的位置。最好他们没被分开关押——虽然这种可能性不大,但我要是绑匪,肯定会这么做,分而治之能让营救难度翻倍。”他指向木屋旁一个独立的地窖入口,那入口被一块破旧的木板盖住,旁边还堆着几个空酒桶,“等确定了他们的位置,我去那边的酒窖放火。我刚才看见有人从里面抬酒出来,虽然这地窖建在屋外奇怪得很,但大概率是存酒的地方。也许原来的房屋塌了,这帮杂碎懒得修缮,就直接用了地窖。这地方树木多,蚂蚁蛀空了木梁也说不定。”
“你确定那是酒窖?”杰克提出质疑,眉头紧锁,“谁会把酒窖建在屋子外面?万一里面潮湿漏水,酒不都废了?”
伊登耸耸肩,语气带着几分笃定:“我亲眼看见他们抬着橡木酒桶出来,总不能是存尸体的吧?”话虽如此,他还是补充道,“等晚上侦查时再确认一遍。火一烧起来,这帮人肯定会忙着救火,你就趁乱冲进去救人,我在外面接应,咱们速战速决。”
杰克点点头,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,脸色一沉:“万一……他们把莱维他们关在酒窖里怎么办?”
伊登的神色猛地一僵,方才的笃定褪去大半,蹙眉沉思道:“按理说不会……酒窖通风极差,长时间关人会窒息。但这帮匪徒没什么章法,也不能排除意外。”
“那就等晚上侦查清楚再说。”杰克的语气异常坚定,“我们先回林间躲着,后半夜再行动,到时候摸清人质位置和酒窖情况,再决定要不要按计划来。”
伊登颔首同意,两人再次确认了贸易站的守卫分布,便悄无声息地爬下大树,朝着马匹藏身的方向退去,只留下风吹树叶的沙沙声,掩盖了他们的踪迹。
与此同时,草莓镇警局里正弥漫着一股山雨欲来的压抑。警长坐在办公桌后,脸色铁青得如同锅底,嘴里骂骂咧咧,胸口剧烈起伏着——他觉得自己这阵子简直倒了八辈子血霉。
谁都知道,“灰狐”比尔·迈那虽算个有名的匪徒,却绝非擅长正面战斗的狠角色,更何况他年近七十,腿脚早已不如年轻时灵便。正因如此,派去尚恩山搜山的警察们或多或少都带着几分轻视,没人把这个老狐狸放在眼里。可轻视的代价,却是三条人命和十几名伤员——搜山队刚进入尚恩山的密林,就遭到了比尔的伏击,对方利用地形优势打了就跑,把警察们耍得团团转。
唯一的“收获”,是副警长拼死抢回了比尔偷走的三匹阿拉伯马。可这在警长看来,简直是莫大的讽刺。
“哦!谢特!谢特!”警长猛地将手里的文件摔在桌上,纸张散落一地,“我要这些马有什么用?!我要的是那三个孩子!是比尔·迈那那个老混蛋!”他指着门口的副警长,声音因愤怒而嘶哑,“你们难道要让我跟孩子们的家人说‘哦,别担心,先生,虽然我们放跑了绑匪,但我们把他偷的马找回来了’?!谢特!要是我是孩子的父亲,现在就掏枪顶在说这话的人脑袋上!”
吼完这句话,他气咻咻地一屁股瘫坐在椅子上,颤抖着从口袋里掏出烟卷,猛猛抽了两大口,烟雾缭绕中,眼底满是疲惫与焦躁。四周的警察们面面相觑,没人敢说话,连呼吸都放轻了,整个警局里只剩下警长粗重的喘息声和烟头燃烧的滋滋声。
“哐当——!”
一声巨响打破了死寂,警局的木门被人狠狠踹开,门板撞在墙上又弹回来,发出沉闷的回响。警长吓得猛地一哆嗦,嘴里的烟头掉落在裤腿上,灼热的痛感让他瞬间蹦了起来,手忙脚乱地拍打着火星。
三个风尘仆仆的男人逆光走了进来,身上还带着林间的寒气与硝烟味。为首的男人身形挺拔,穿着深色皮衣,腰间别着两把勃朗宁1900手枪,眼神锐利如鹰隼;左侧的男人留着深棕色长发,面容硬朗,手臂上缠着绷带,正是约翰·马斯顿——他的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,双手死死攥着,指节泛白;右侧的亚瑟·摩根则穿着标志性的棕色外套,神情沉稳,目光扫过警局内的众人,带着不容置疑的压迫感。
三人中最年轻的芬恩径直走到警长办公桌对面,毫不客气地拉出椅子,一屁股坐下,椅腿与地面摩擦发出刺耳的声响。他摘下头上的侦察兵帽子,随手扔在办公桌上,帽檐上的灰尘簌簌落下。紧接着,他翘着二郎腿,从口袋里掏出烟盒,抽出一根叼在嘴上,又拿出一个纯金打火机——打火机外壳雕刻着复杂的花纹,在昏暗的灯光下泛着冷冽的光泽。“咔嗒”一声,火焰燃起,他低头点燃香烟,随后将打火机随手一扔,金属与木质桌面碰撞,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动,让警长的心跟着猛跳了一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