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天后,汪子贤从南方火山区归来。
他的归来并不张扬,甚至可以说悄无声息——只有几辆覆盖着厚厚火山灰的马车在深夜驶入炎黄城。但凡是见到他的人,都能察觉到城主身上的变化。
不是外貌上的,而是一种气场上的质变。如果说之前汪子贤像一柄藏在鞘中的剑,内敛而沉稳,现在的他则像一座活火山:表面平静,内里却蕴含着让空气微微扭曲的能量波动。他的左眼瞳孔深处,金色脉络若隐若现;右眼的冰蓝则更加深邃。
胖墩跟随在他身侧,球体表面多了几道焦黑的灼痕,蓝光也显得有些暗淡。
“实验成功了,但代价不小。”回到城主府地下仓库,汪子贤对等候的众人说,“我们激活了火山区的古代火焰文明遗迹,从中提取了部分关于‘原初之种’的历史记录。但遗迹的自毁机制被触发,现在那片区域已经彻底崩塌。”
鹿泉紧张地看着他:“城主,你的身体……”
“我吸收了遗迹最后的核心能量。”汪子贤平静地说,“现在体内的冰火平衡更加稳固,但也更加……敏感。就像站在悬崖边,任何一边用力过猛,都会坠入深渊。”
他脱下外袍,露出上半身。众人倒吸一口凉气——从汪子贤的胸口到后背,布满了细密的金色与冰蓝色纹路,如同某种古老的图腾,两种颜色交织缠绕,构成复杂的回路。
“这是能量脉络具象化。”胖墩解释道,“城主现在是活的‘调节器’,可以通过自身平衡冰与火之力。但负荷极大,每天只能维持六个时辰的正常活动,其余时间需要进入深度冥想,维持体内平衡。”
血狼皱眉:“也就是说,战时你只能在前线待半天?”
“半天也够了。”汪子贤穿上外袍,“而且实验带回的,不只是这些。”
他从怀中取出一卷用防火兽皮包裹的文书。展开后,上面是用烧焦的炭笔记录的文字和图案,密密麻麻。
“这是火焰文明遗留的‘社会契约书’——不是完整的法典,而是一个文明在面临灭绝时,总结出的维持社会运转的基本规则。”汪子贤说,“他们称自己为‘熔炉之子’,信奉‘秩序源自公平,力量源自共识’。”
木老凑近细看:“这些条款……很古怪。‘个人财产神圣,但危机时须服从统一调配’、‘纠纷由双方陈述,第三人裁决’、‘故意伤害需量级赔偿,而非以伤抵伤’……”
“这就是我们需要的东西。”汪子贤环视众人,“北方大军还有二十天抵达,我们的防御工事完成七成,武器生产稳步推进,学堂也步入正轨。但还有一个根本问题没有解决——炎黄联盟现在有超过五千人,来自十几个部落,各自有不同的习惯、传统、处事方式。没有统一的规则,迟早会从内部崩溃。”
石牙点头:“确实。昨天新生营就发生了两起纠纷。一起是两个部落的人因为猎物分配争吵,差点动手;另一起是有人偷窃同伴的御寒毛皮。按我们石爪部落的规矩,偷窃要砍手,但按沼泽部落的规矩,是加倍赔偿。最后是我强行调解,但双方都不服气。”
“这就是问题所在。”汪子贤说,“个人权威的调解,只能解决一时一事,不能形成长久秩序。我们需要一部成文的法典——简明、公平、能被所有人理解和遵守。让规则来裁判,而不是人。”
水镜若有所思:“城主是想借鉴这卷‘社会契约书’?”
“借鉴,但不照搬。”汪子贤说,“我们要制定的是适合炎黄联盟现状的《启明法典》。它不仅要规范行为、刑罚、财产、继承,更要确立一个核心理念:在联盟之内,所有人不分部落出身,在规则面前平等。”
这个理念在当时可谓石破天惊。在部落时代,规则天然就是不平等的——祭司犯错可能只需献祭赎罪,平民犯错就要受重罚;战士比平民有更多特权;不同部落之间,强部落的规矩往往压过弱部落。
鹿泉快速记录着:“法典的制定需要时间,至少要几个月……”
“我们没有几个月。”汪子贤说,“必须在北方大军抵达前颁布试行版。哪怕只有二十条基础条款,也要让所有人知道:从今往后,做事有规矩可循,犯错有法条可依。”
他看向胖墩:“建立法典起草小组。我任组长,鹿泉、石牙、木老、血狼、水镜,还有各部落推选一名公正的长者,组成起草委员会。另外,从启明学堂挑选五名最优秀的学生作为记录员——让他们亲眼见证规则的诞生,这是最好的实践课。”
“会议明天开始。”汪子贤下了决心,“每天从辰时到午时,四个时辰,连续七天,必须拿出初稿。午时之后,我要处理军务和维持体内平衡。”
命令迅速传达下去。各部落反应不一:炎黄城居民大多支持,他们已习惯在城主制定的规则下生活;北方俘虏则疑虑重重,担心这是另一种形式的控制;游商和过路人则抱着看热闹的心态——在这片大陆上,还从未有过跨部落的成文法典。
当晚,汪子贤在冥想前去了启明学堂。
尽管已是深夜,学堂的油灯还亮着。鹿泉带着五个被选中的学生——木心、霜叶、泥鳅,还有两个表现出色的孩子:炎黄城卫兵的女儿“石花”,和沼泽部落的孤儿“芦苇”——正在整理资料。
“城主!”孩子们见到汪子贤,都站起来行礼。经过这些天的学习,他们已学会了基本的礼仪。
汪子贤摆摆手:“坐下吧。鹿泉老师应该告诉你们了,明天开始,你们要参与法典的起草会议,负责记录每个人的发言、争议的焦点、达成的共识。”
木心眼睛发亮:“城主,法典就是……就是所有人都要遵守的大规矩,对吗?”
“对。就像下棋有棋规,打仗有战法,一群人生活在一起,也要有共同的规矩。”汪子贤坐在孩子们中间,“你们想想,如果没有规矩,会发生什么?”
霜叶想了想:“会乱。在我们部落,打猎时谁发现猎物、谁投出第一矛、怎么分配肉和皮,都有规矩。没有规矩的话,强的人会抢走所有东西,弱的人会饿死。”
泥鳅接着说:“还有,如果有人做了坏事,没规矩就不知道该怎么罚。罚轻了不管用,罚重了不公平。”
“说得很好。”汪子贤赞许道,“所以法典要解决两个核心问题:第一,什么事能做,什么事不能做;第二,做了不能做的事,要承担什么后果。但这里又有一个难题:什么样的后果才公平?”
石花怯生生地说:“我爹说,以牙还牙,以眼还眼。”
“那是古老的复仇法则。”汪子贤摇头,“如果一个人偷了东西,就砍他的手;那如果他是不小心弄坏了别人的东西呢?如果是饿得没办法才偷呢?如果被偷的人本来就很有钱,不在乎那点东西呢?”
孩子们陷入思考。这些对于成年人来说都复杂的问题,在孩子们单纯的逻辑里,更显得难以权衡。
芦苇小声说:“那……要看他是好人还是坏人?”
“法典不能判断人的好坏,只能判断行为对错。”汪子贤耐心解释,“而且‘好人’和‘坏人’很难界定。一个人可能对家人很好,但对陌生人很坏;可能今天做了好事,明天做了坏事。所以法典要针对行为本身,而不是针对人。”
他看时间不早了,起身说:“今晚就思考到这里。明天会议上,你们会听到大人们争论这些问题。记住你们的任务:忠实记录,不要加入自己的判断。但如果有什么想法,可以私下告诉我或鹿泉老师。”
离开学堂时,汪子贤回头看了一眼。五个孩子围在油灯下,还在小声讨论着“公平”和“规矩”的问题。那画面,让他想起了前世法学院的学生。
文明的火种,不只是知识,更是对秩序的思考与构建。
---
次日辰时,城主府最大的会议室。
长方形的石桌旁,坐着起草委员会的全体成员:汪子贤居中,左侧是鹿泉、木老、水镜,右侧是石牙、血狼,以及各部落推选的七位长者——霜狼部落的老猎人“冰爪”,石爪部落的石匠“硬石”,沼泽部落的渔夫“深水”,游商代表“远行”,以及三个小部落的长者。
五个孩子坐在靠墙的副桌,面前摆着木板和炭笔,紧张又兴奋。
“开始吧。”汪子贤开门见山,“《启明法典》的制定,目标有三:一、确立联盟基本秩序;二、公平解决纠纷;三、为长远发展奠定基石。今天我们讨论第一章:总则。”
胖墩的蓝光在墙上投影出文字草案:
第一条:凡炎黄联盟之民,不分部落、出身、性别、年龄,在法典面前一律平等,享有同等权利,承担同等义务。
第一条就引发了争论。
冰爪首先质疑:“平等?战士和平民怎么可能平等?战士出生入死保卫家园,理应享有更多权利!”
“没错。”硬石附和,“我们石爪部落,最好的石匠可以多吃一份肉,多分一张皮。技艺高超者,本就应该得到更多。”
血狼倒是赞同:“在战场上,命令就是命令。不会因为你是老兵就允许你违抗军令。法典应该像军规,对所有人都一样。”
木老从实际角度考虑:“但平等不等于平均。付出更多努力、承担更多风险的人,得到更多回报,这也是公平。”
汪子贤等众人说完,才缓缓开口:“大家说的都有道理。但请注意,法典说的是‘在法典面前平等’,意思是遵守同样的规则,犯同样的错受同样的罚。而不是说所有人的待遇必须一模一样。”
他转向孩子们:“记录员,记下争议焦点:平等的含义是否包含待遇平等?”
木心飞快地在木板上记录。
鹿泉提出修改建议:“不如这样表述:‘凡炎黄联盟之民,皆受本法典保护与约束,无人可凌驾于法典之上。贡献与回报之关系,由具体章程另行规定。’”
“这个好。”石牙点头,“先把底线定下来:谁都不能违法。至于怎么奖励有功之人,可以另外定规矩。”
经过一番讨论,第一条最终定为:
第一条:本法典为炎黄联盟最高行为准则,凡联盟之民,无论身份,皆受其约束与保护。贡献卓越者之奖赏,由专项章程规定,不损法典平等之本义。
接下来是第二条:联盟之最高权力机构为全民议事会,日常治理权授予城主及长老会。重大决策须经议事会三分之二通过。
这条争议较小。各部落原本就有长老议事传统,只是规模小得多。将“全民议事会”写入法典,给了所有人参与决策的理论权利——虽然实际操作中,五千人不可能每次都聚集,但至少确立了原则。
第三条:私有财产受保护。非经主人同意,不得侵占、毁损他人财物。紧急状态下,城主有权统一调配物资,但事后须予合理补偿。
硬石问:“‘合理补偿’怎么界定?如果战争时征用我的石料建城墙,战后该补偿多少?”
“这需要一套评估机制。”汪子贤说,“建议成立‘财产评估小组’,由各行业代表组成,制定不同物资的基准价值。战时征用按基准价值记录,战后补偿。”
深水担心地说:“我们沼泽部落没什么固定财产,主要是渔获和草药。这些东西价值波动很大,今天一筐鱼换一张皮,明天可能只换半张。”
“所以评估要动态调整。”鹿泉说,“每月根据供需情况更新一次基准价。胖墩可以帮忙记录交易数据,找出规律。”
孩子们记录着这些细节,渐渐明白了法典制定的复杂性——每一个条款,都要考虑各种实际情况,平衡不同群体的利益。
午时将至,会议暂停。汪子贤需要进入冥想维持平衡。临走前,他布置任务:“下午各位分组讨论:刑罚组由血狼、冰爪负责,讨论伤害、盗窃等行为的量刑标准;财产组由木老、硬石负责,细化财产保护条款;继承组由水镜、各部落长者负责,探讨无主财产的处置规则。”
“孩子们,”他转向副桌,“你们下午跟随不同的组,继续记录。晚上把各组的讨论要点整理出来,明天会上汇报。”
这样的高强度讨论持续了三天。每天四个时辰,争论、妥协、修改、再争论。五个孩子忙得不可开交,但他们以惊人的学习能力适应了这项工作。木心擅长整理逻辑框架,霜叶善于捕捉不同观点的差异,泥鳅总能提出具体的实际问题,石花记录详尽,芦苇则默默观察每个人的情绪变化。
第三天晚上,汪子贤在审阅孩子们整理的记录时,发现了一条有趣的备注。
在关于“故意伤害罪”的讨论中,血狼主张“以伤抵伤”——你打断别人一条腿,你的腿也要被打断。但水镜反对,认为这只会制造更多仇恨和残障者。芦苇在旁边用稚嫩的字迹备注了一句:
“如果打断腿的人是个好猎手,打断他的腿部落就少了一个猎手。如果让他干活赔偿,他还能打猎还债。”
汪子贤把芦苇叫来:“这是你的想法?”
芦苇紧张地点头:“我……我就是瞎想的。在我们沼泽,如果有人弄坏了别人的渔网,不是把他的手砍掉,而是让他赔一张新网,还要帮对方多打三天鱼。”
“很朴素的正义观。”汪子贤赞许道,“报复性惩罚只能满足仇恨,但修复性赔偿既能补偿受害者,又能让犯错者有机会弥补。不过,”他话锋一转,“如果犯错者没有能力赔偿呢?比如一个孤儿,一无所有,打断了别人的腿,怎么办?”
芦苇愣住了:“那……那就只能惩罚了?”
“或者,让他用劳动来赔偿。”汪子贤启发道,“为受害者工作,直到补偿足够。或者为集体工作,由集体补偿受害者。总之,惩罚不是目的,维护秩序、修复伤害才是目的。”
这个思路被带入了第二天的讨论。经过激烈辩论,关于伤害罪的条款最终定为:
第十二条: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者,须赔偿受害者医药费用及劳动损失。若无力赔偿,须为受害者或集体提供劳务,直至补偿相当。情节恶劣或屡犯者,可并处鞭刑、监禁等附加刑。
“监禁”这个概念也是新引入的。在部落时代,惩罚要么是肉刑,要么是驱逐,要么是死刑。把犯人关起来消耗粮食,被认为是浪费。但汪子贤提出,监禁有几个好处:一、避免肉体永久性损伤;二、让犯人有悔改机会;三、在劳动力短缺时,犯人可以作为强制劳动力。
“但需要专门的地方关押,还需要人看守。”血狼务实地说。
“初期可以简单些。”汪子贤说,“将废弃的矿洞改造为监牢,由卫兵轮班看守。犯人白天参与劳动,晚上关押。劳动所得部分补偿受害者,部分归集体。”
争议最大的部分是关于婚姻与家庭的条款。
各部落的婚俗差异极大:霜狼部落是一夫多妻,但男子必须有能力养活所有妻子;石爪部落是男女平等,离婚时财产对半分;沼泽部落是走婚制,孩子随母姓,父亲只定期探望;炎黄城则逐渐形成了一夫一妻的雏形。
硬石坚持:“我们的规矩不能改!石爪部落的女人和男人一样能打石、狩猎,凭什么离婚时不能分一半财产?”
冰爪反驳:“女人就是该依附男人!我们霜狼部落的男人养活女人,自然可以多娶。这是草原的规矩!”
水镜试图调和:“或许可以这样:承认各部落现有婚俗,但规定无论何种形式,都必须双方自愿。禁止强迫婚姻,禁止虐待配偶。”
“那继承呢?”深水问,“沼泽部落的孩子只知道母亲,财产由母亲传给女儿。如果女儿嫁到其他部落,财产难道要带走?”
鹿泉提出一个创新方案:“设立‘个人财产’和‘家庭财产’的概念。个人财产随个人,婚姻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,离婚时按贡献分配。继承方面,允许立遗嘱指定继承人,若无遗嘱,则按血缘亲疏顺序继承。”
这个方案过于复杂,很多长者听不懂。汪子贤意识到,不能一步到位。
“这样吧,”他拍板道,“关于婚姻家庭,法典只规定三条底线:一、禁止强迫;二、禁止虐待;三、子女有被抚养的权利。具体习俗,各部落可暂时保留,但若与这三条冲突,以法典为准。更详细的规则,等联盟稳定后再完善。”
妥协,是法典制定的常态。
第五天,讨论进入了最敏感的部分:部落习惯法与联盟法典的冲突。
石牙直言不讳:“新生营里,各部落的人还习惯用自己部落的方式解决问题。如果有人按自己部落的规矩做了,但违反了法典,该按哪个罚?”
“当然按法典罚!”血狼斩钉截铁,“既然加入联盟,就要守联盟的规矩。”
冰爪冷笑:“那如果法典的惩罚比我们部落的轻呢?比如在我们霜狼部落,偷窃要砍手;法典只要求赔偿和劳动。难道一个霜狼部落的贼,到了联盟反而受轻罚?”
“这正是问题所在。”汪子贤沉声道,“法典的惩罚力度,要取得一个平衡:既要足够威慑,又不能过于残酷。我主张的原则是:惩罚与损害相当,且给改过自新的机会。”
他举了个例子:“假设一个人偷了一袋粮食,这袋粮食价值一张兽皮。按霜狼部落的规矩,砍掉他的手——他这辈子再也无法打猎,成为部落的负担。按法典,他需要赔偿两张兽皮,或者劳动抵偿。哪种对部落更有利?”
冰爪沉默了。老猎人当然知道,一个健全的劳动力远比一只手值钱。
“但这样会不会让人觉得偷窃代价太小?”硬石担心。
“所以要有累犯加重条款。”汪子贤说,“第一次偷窃,赔偿加劳动;第二次,监禁加鞭刑;第三次,可考虑驱逐甚至更严厉的惩罚。让惩罚有梯度,给初犯者机会,对屡教不改者严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