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都十六年的夏天,洛阳宫城内的树木蓊蓊郁郁,蝉鸣声从早到晚,不知疲倦地嘶叫着,为这座庞大而肃穆的城池增添了几分燥热与喧嚣。
吐蕃方向的战事,如同天际隐隐的雷声,虽未直接劈到洛阳城头,但紧张的气氛已然弥漫开来。
粮草、军械的调动,信使昼夜不停的马蹄声,还有两仪殿内常常持续到深夜的灯火,都在无声地诉说着,一场风暴正在遥远的青藏高原上酝酿。
不过,对于深宫禁苑中的某些角落而言,外界的风雨,暂时被高大的宫墙和精心的呵护隔绝在外。
太液池畔,绿柳成荫,湖面上新荷才露尖尖角,偶有几只水鸟掠过,荡开圈圈涟漪。此处是宫苑内较为僻静的一角,平日里多是嫔妃、皇子公主们散心游玩之所。
今日午后,阳光透过浓密的树荫,洒下斑驳的光点,微风拂过,带来湖水的湿气和草木的清香,稍稍驱散了暑热。
一身鹅黄轻纱宫装的金明珠,正坐在池边的水榭中。她乌黑的长发梳成优雅的堕马髻,斜插着一支赤金点翠步摇,随着她偶尔抬手的动作微微晃动。
她的目光,温柔地追随着不远处草地上那个小小的、欢快奔跑的身影。
那是她的儿子,李毅,今年刚满五岁。小家伙继承了父母相貌的优点,生得玉雪可爱,尤其是一双眼睛,像极了李贞,黑白分明,灵动有神。
此刻,他穿着一身利落的浅青色小胡服,蹬着小鹿皮靴,正拿着一根不知从哪儿折来的柳条,当作马鞭,在草地上“驾!驾!”地跑来跑去,模仿着骑马的样子,小脸红扑扑的,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。
“毅儿,慢些跑,仔细摔着。”金明珠忍不住柔声唤道,声音里带着新罗女子特有的软糯腔调,即便来中原多年,依旧未完全改变。
“阿娘,我是在练习骑马呢!”李毅停下来,喘着气,回头冲着母亲咧嘴一笑,露出还没长齐的小奶牙,“等我长大了,要像程大将军那样,骑着最高最壮的大马,跑得比风还快!”
金明珠拿起石桌上浸湿的丝帕,对儿子招招手:“过来,擦擦汗。程大将军那是打仗用的战马,厉害着呢,你现在还小,等你再大些,让你父王找匹温顺的小马驹给你骑。”
李毅有些不情愿,但还是乖乖跑过来,仰起小脸让母亲擦拭。金明珠的动作轻柔仔细,丝帕拂过儿子光洁的额头、挺翘的鼻尖,目光里满是慈爱。
这方丝帕是她的贴身之物,角落用金线绣着新罗风格的祥云和祈福纹样,是她从故国带来的为数不多的旧物之一,平日很少用,只有对着儿子时,才会拿出来。
“阿娘,程大将军是不是特别威风?”李毅眨巴着大眼睛,忽然问道,“我听宫里的小太监们说,程大将军前些日子在朝堂上,声音大得像打雷,把那些不让打仗的老头子们都吓住了!父王就让他带兵去打吐蕃坏蛋了,是不是?”
金明珠擦汗的手微微一顿。朝堂上的争论,她略有耳闻,但细节并不清楚。她只知道,最终她的丈夫,那位总是沉稳如山、仿佛一切尽在掌握的摄政王,力排众议,定下了出征的决策。
程务挺大将军,已经带着数万精锐,誓师出征了。此刻,大军应该已经过了陇山,正朝着那片高耸入云、神秘而危险的高原挺进。
战争……金明珠的心里轻轻一颤。她来自新罗,自幼见惯了王室内部的倾轧,也听闻过边境的摩擦,但真正大规模、决定国运的战争,她并未亲历。
来到大唐,成为李贞的妾室,生下毅儿,她所求的,不过是丈夫的些许怜爱,儿子的平安长大,在这繁华安宁的神都洛阳,度过平静富足的一生。她害怕刀兵,害怕失去。尤其是,害怕这可怕的阴影,有一天会笼罩在她的儿子头上。
“程大将军是很威风,”金明珠收敛心神,继续为儿子擦拭脖颈后的汗水,声音越发轻柔,“但是毅儿,打仗是很危险、很辛苦的事情。会流血,会死人。
你看,那些威风凛凛的将军,他们也是历经了无数次生死,才能站在朝堂上。咱们不做将军,就做个平安喜乐的王爷,读书、习字、赏花、游玩,不好吗?”
“不好!”李毅却用力摇了摇头,挣脱了母亲的手,小脸上满是认真,甚至带着点执拗,“父王说过,好男儿志在四方!要保护弱小,要保家卫国!
宫里教习师傅也讲,霍去病将军十七岁就带着八百骑兵打匈奴,封了冠军侯!还有父王,当年也打过很多仗,可厉害了!我长大了,也要像父王,像霍将军,像程大将军那样,带着兵马,去打坏人!”
他的声音稚嫩,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坚定,挥舞着小拳头,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身披金甲、统领千军万马的场景。
金明珠望着儿子亮晶晶的、充满憧憬的眼睛,一时语塞。
她该怎么说?说你的父王是不得已而为之?说母亲只希望你一生平安顺遂,不要经历那些刀光剑影、生死搏杀?这些话在嘴边转了转,却怎么也说不出口。
她来自小国,深知在这弱肉强食的世上,没有力量,所谓的平安喜乐,不过是镜花水月。大唐的强盛,丈夫的威严,才是她和儿子能在这深宫中安稳度日的根本。
儿子有这样的志向,从某种意义上说,是好事,说明他像他的父亲,有血性,有担当。可是……作为一个母亲,那份揪心的担忧,如何能轻易放下?
就在她心中酸涩交织,不知该如何劝慰时,一个沉稳而带着笑意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:
“说得好!这才是我李贞的儿子!”
金明珠一惊,连忙起身,回首望去。只见李贞不知何时来到了水榭之外,负手而立,脸上带着赞许的笑容,正看着昂首挺胸、小脸通红的李毅。
他今日穿了一身玄色常服,腰束玉带,并未戴冠,只用一根简单的玉簪束发,少了朝堂上的威严,多了几分居家的随意,但那双眼睛,依旧十分明亮,不怒自威。
“王爷。”金明珠连忙敛衽行礼,心里却因李贞的突然到来和李毅那番“豪言壮语”被他听去,而微微有些慌乱。
李贞对她摆了摆手,示意不必多礼,目光依旧落在儿子身上。他迈步走进水榭,高大的身影带来一股无形的压力,但看向李毅的目光却十分温和。
“父王!”李毅看到父亲,眼睛更亮了,像只小雀儿般扑了过来,抱住了李贞的腿,“父王,您听见了吗?毅儿要当大将军!要打坏人!”
“听见了,听得清清楚楚。”李贞哈哈一笑,弯下腰,手臂一伸,毫不费力地将五岁的李毅稳稳抱了起来,让他坐在自己坚实的手臂上。这个动作他做得娴熟无比,显示出即便久居高位,身体依旧保持着相当的强健。
“有志气!比我小时候强。我像你这么大时,可只知道在宫里掏鸟窝,气得你皇爷爷……嗯,气得你皇祖父吹胡子瞪眼。”
他抱着儿子,走到水榭栏杆边,望向太液池开阔的水面。李毅兴奋地搂着父亲的脖子,也顺着父亲的目光看去。
“想当大将军,光说不练可不行。”李贞侧过头,看着儿子近在咫尺的小脸,语气认真起来,“大将军要能开得了强弓,骑得了烈马,识得了舆图,懂得排兵布阵,更要吃得苦,耐得劳,甚至……要不怕流血,不怕死。你怕不怕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