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报的电流串联南北,铁路的汽笛响彻华北,铁甲舰的锚链探向深蓝,帝国的现代化巨轮在“蒸汽”与“电力”的双重驱动下,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破浪前行。
然而,这一切宏伟基业的基石,离不开坚实而活跃的国民经济,尤其是能提供税收、就业、物资和技术的工、商业。
陈远及其继任者皇太子陈弘绪 深谙此理,在“启明”中后期,一系列旨在破除陈规、释放民间活力、引导资本投向的“工商鼓励策”陆续出台,如同春风吹拂冻土,催生出一片片新兴的工业萌芽,最终汇聚成工厂如雨后春笋般林立的壮观景象。
首先,是法律与制度的“松绑”与“护航”。
1. 《专利鼓励法》完善与强化:早期版本主要鼓励“奇技巧思”,此时修订扩充,明确保护工业发明、技术创新、新产品设计 的专营权,期限延长,侵权惩罚加重,并简化申请流程。
设立了隶属格致院 的“专利评审委员会”,由学者、工匠、官员共同组成,负责审核。
此举极大地激发了民间,尤其是能工巧匠和格致学者的创新热情,许多针对纺织、采矿、农具、日用器物的改良发明涌现并得以应用。
2. 《公司法》雏形与“官督商办”、“官商合办”模式推广:借鉴西洋公司制度,朝廷颁布《商办实业条例》,允许民间资本以“股份公司”形式集资,从事采矿、航运、纺织、机器制造等原先多为官府垄断或严格限制的行业。
明确股东责任、利润分配、账目公开等原则。
同时,在大型、高风险或战略性的行业(如大型矿场、铁路、电报、造船),推行“官督商办”(官府监督,商人集资经营)或“官商合办”(官民合资,共担风险),既利用民间资本与管理效率,又保持朝廷控制。着名的“轮船招商局”(航运)、“开平矿务局”(煤矿)、“上海机器织布局”等,皆以此模式创办,成效显着。
3. 简化商事登记,规范市场秩序:在各通商口岸及主要城市,设立“商务局”或“劝业道”,简化工商业开业登记手续,减少胥吏勒索。
颁布《商标注册暂行章程》,保护商誉。
整顿牙行,打击欺行霸市、囤积居奇。
在上海、汉口 等商埠,尝试设立“商品交易所”(雏形),规范大宗商品交易。
其次,是财政与金融的“输血”与“导流”。
1. 税收优惠:对新设的机器工厂、矿场,实行“三年免征,五年减半”的税收优惠。对投资铁路、电报、造船 等“国计民生”关键领域的民间资本,给予更长的免税期。
出口工业品(如机制棉布、生丝、瓷器)的关税进一步降低,甚至给予退税奖励,以鼓励外销。
2. 设立“实业银行”与“劝业公债”:在户部支持下,由户部银行(中央银行雏形)牵头,联合山西票号、南方钱庄 及富商,合资成立“通商实业银行”,专司对工矿、交通企业的长期低息贷款。
同时,朝廷首次尝试发行“启明实业建设公债”,以海关收入和铁路盈利为担保,向社会募集资金,专项用于扶持官督商办企业和技术引进。
3. 建立“机器保险”与“水险火险”:随着工厂、仓库、轮船价值日增,传统互助形式已不敷使用。
在西洋保险业影响下,官督商办 的“仁和保险公司”、“济和保险公司”在上海、广州等地成立,为工厂设备、货物运输、船舶提供保险,降低了投资风险。
第三,是基础设施与人才的“筑基”与“育才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