腊月十七,午时,苏州府衙外。
沈荣穿着一身素服,跪在衙门口。他身后,跪着沈家全族老小,以及数百名佃农——这次不是闹事,是“请罪”。
“罪民沈荣,管教无方,致家奴沈福纵火焚毁官衙账簿,酿成大祸。”沈荣声音悲切,“今携全族请罪,愿献出家产半数,充作吴县清丈之资、县丞抚恤之费。求知府大人……网开一面。”
人群围观,议论纷纷。
“沈老爷这是……认怂了?”
“半个家产啊!沈家万亩良田,半数就是五千亩!”
“看来徐知府手段厉害啊……”
衙内,徐尔默站在二堂窗前,看着外面这一幕。
幕僚低声道:“大人,沈荣以退为进,这是把难题抛给您了。若严惩,显得您不近人情;若轻放,清丈的威信就没了。”
徐尔默冷笑:“他以为这样就能过关?太天真了。”
他整理衣冠,走出衙门。
“沈老先生请起。”徐尔默亲自扶起沈荣,“纵火案自有国法处置,该抓的抓,该判的判。至于献产……本官不能收。”
沈荣一愣:“大人这是……”
“清丈乃国策,所需经费,朝廷自有拨付,无需民间‘捐献’。”徐尔默朗声道,“至于沈老先生家产,只要来源合法,该是谁的就是谁的。清丈之后,按律纳税即可。”
这话高明极了——既拒绝了沈荣的“献产”,堵住了他“破财消灾”的路,又强调了“合法纳税”,为后续追查埋下伏笔。
沈荣脸色微变,但很快恢复悲戚:“大人明鉴,罪民家产,皆合法经营所得。只是……只是想到县丞大人因清丈而死,心中不安,故愿捐产赎罪。”
“县丞之死,本官正在调查。”徐尔默盯着他,“若真是自尽,那是他个人选择;若是他杀……本官必追查到底,还他一个公道。”
目光如刀。沈荣低下头:“是……是……”
“不过,”徐尔默话锋一转,“沈老先生既有心为清丈出力,本官倒有一事相托。”
“大人请讲。”
“清丈之后,多出的田地要分给无地农户。但许多农户不识字,不懂新式耕作,需要有人指导。”徐尔默道,“沈老先生是种田能手,可否出面,组织一些有经验的老农,成立‘农事指导队’,帮助新分到田的农户?”
这是给台阶,更是试探。
若沈荣答应,就等于承认了清丈的合法性,并且从“被改革者”变成了“改革参与者”。若不答应,就是公开对抗。
沈荣沉吟片刻,躬身道:“罪民……愿效犬马之劳。”
他不得不答应。因为此刻,他已没有选择。
“好。”徐尔默点头,“三日后,吴县清丈正式开始。届时,请沈老先生到场见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