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六十一章:霓虹灯下的审判
赵桐权推开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的门时,一股混杂着廉价香水与烟草的气味扑面而来。被告席上坐着五个人,三男两女,为首的中年男人叫黄斌,据说在市区三条霓虹闪烁的街巷里,控制着二十多个“失足女”,靠抽成和“保护费”牟取暴利。旁听席上稀稀拉拉坐着几个人,大多是受害者的家属,其中一个穿校服的女孩低着头,手指紧紧攥着衣角——她的姐姐,就在这起案件的涉案人员名单里。
一、粉色发廊里的陷阱
庭审开始,公诉人播放了警方突击检查的录像:凌晨三点,“夜色发廊”的卷闸门被撬开时,七八盏粉色旋转灯还在疯狂闪烁,里间的隔间里,穿短裙的女人正慌忙往身上套衣服,黄斌的手下——一个染着绿毛的青年,正把一沓现金塞进抽屉,嘴里骂骂咧咧:“妈的,又是条子!”
“被告人黄斌,自2021年起,先后在‘夜色发廊’‘玫瑰按摩店’等六家场所组织卖淫,”公诉人指着屏幕上的转账记录,“你们通过‘介绍客源’‘代收嫖资’抽成50%,还强制要求从业者每月缴纳2000元‘保护费’,否则就断水断电,甚至威胁曝光她们的隐私照片。”
黄斌的辩护律师立刻起身:“我当事人只是给这些女性提供场地,属于‘容留’而非‘组织’,两者量刑差距很大。”
赵桐权作为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,此时拿出了一份份手写的“欠条”——纸张皱巴巴的,上面用歪歪扭扭的字迹写着“今欠黄斌哥‘违约金’5000元”,欠款人署名多是“小雅”“倩倩”之类的化名。
“这些‘违约金’是什么?”赵桐权举着欠条问黄斌,“根据受害者王某某的证言,她因生病想休息三天,你们就以‘违约’为由,逼迫她多接五个‘客人’抵债,这难道只是‘容留’?”
屏幕上随即播放了王某某的证言录像:三十岁出头的女人,脸上带着明显的淤青,声音发颤:“黄斌说‘进了这个门,就别想轻易走’,我发烧到39度,他非说我装病,让他手下把我拖到隔间……那天晚上,我被折磨得站都站不稳。”
黄斌突然冷笑:“她自己好吃懒做,不想上班才编这些瞎话!当初是她哭着求我收留的,说家里弟弟等着钱做手术!”
“是吗?”赵桐权拿出一份医院诊断书,“王某某的弟弟确实患了白血病,她最初接客的钱,确实都汇给了医院。但后来你们扣着她的工资,说‘先还欠我的场地费’,她弟弟因为没钱换药,差点没挺过去年冬天。”
旁听席上,那个穿校服的女孩猛地抬起头,眼里噙着泪——王某某,正是她的姐姐。
二、被控制的人生
接下来举证的是“考勤表”,上面用红笔标注着每个“从业者”的接客次数,低于20次的名字旁画着叉。黄斌的手下——那个绿毛青年,在笔录里承认:“黄哥说,每月不够次数的,就给她们拍裸照,发到老家的群里。”
“这就是你们所谓的‘提供场地’?”赵桐权看向黄斌,“李女士因为拒绝接醉酒客人,被你们关在小黑屋三天,断水断粮,这也是‘容留’?”
李女士的证言录像里,她展示着手腕上的疤痕:“他们说‘不听话就废了我’,我趁他们送饭时跳窗跑的,腿骨摔裂了,现在走路还一瘸一拐。”
更刺眼的是一份“分成协议”:从业者每接一个客人得100元,黄斌抽走60元,剩下的40元还要扣除“房租”“水电费”“卫生费”,最后到手不足20元。“她们每天要接十几个客人才够糊口,”赵桐权指着协议上的小字,“而你们规定‘不许拒绝客人’,哪怕对方有传染病。”
其中一个女被告——曾是黄斌的“领班”,此时突然哭了:“我也是被他逼的!他拿我儿子的照片威胁我,说不帮他管着人,就把孩子拐走!”
黄斌立刻吼道:“你胡说!是你自己贪钱,主动要当领班的!”
“贪钱?”女被告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,是个绑着绷带的小男孩,“我儿子被他们打得头破血流,就因为我想跑!这钱我敢要么?”
旁听席上的家属们开始窃窃私语,穿校服的女孩掏出手机,快速给什么人发着信息,屏幕亮光照出她眼里的恨意。
三、“自愿”的假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