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今倒好,这铜臭之物,竟堂而皇之摆在案头,日夜相对。
他摇摇头,驱散这不合时宜的感慨,笔锋重落于奏本之上。
将南京推行新钱法的种种情形——金英的手段、吴孟晖的认罪、市面的反应、完税牌的进展——事无巨细,一一详陈。
写到奏本末尾,他略一沉吟,心头的某个念头越来越清晰,终于鼓起勇气,蘸饱了墨,郑重落笔。
臣税课司南京分署主事岳正谨奏:
臣伏察南京新钱法推行渐稳,民间乐用新钱者日众,商税输纳亦多取新钱以应。
睹此情状,臣心有所感,冒昧陈言,伏祈殿下圣鉴。
其一,税制之思。
今商税已可限定唯收新钱,成效斐然。由此推之,人丁之税(丁税),何尝不可?
更进一步,国之根本,田亩之赋(田赋),似亦可行此道!
此策若行,其利有四:
利铸权,绝私弊:新钱通行,深入乡野,则私铸劣钱再无立锥之地,朝廷铸币之利尽归府库,奸宄无所遁形。
简流程,省冗费:税赋皆以新钱折纳,币值统一,可免去繁杂折算之累,朝廷省下无数钱粮心力。
减损耗,实仓廪:旧制田赋多征本色(实物),米麦尚可久贮,然瓜果菜蔬、鱼鲜布帛之类,征缴易坏,转运损耗动辄过半,十成实物入仓,常不足六成。若折色征收,此弊立消。
轻转运,易仓储:钱币轻便,远胜粮米布帛堆积如山之艰。运输存储之费,可节省十之七八。
其二,泽被黎庶。此策于小民,其益尤着:
省民力,便民利:百姓完税,无需再大车小辆、肩挑背扛运送沉重实物,跋涉百里之遥,费时耗力。持钱至官,顷刻可办。
杜奸蠹,安民心:此乃关窍所在!
臣曾亲见乡野,小吏盘剥,凶如豺狼。农人纳粮,动辄挑剔成色、克扣斤两,纵使良民,亦需多备二三成实物,方得勉强过关。
胥吏上下其手,中饱私囊,民脂民膏尽入其橐!
若田赋、丁税、杂课等皆一体折纳新钱,则奸吏难再以“成色不足”、“斤两有亏”等辞巧取豪夺。
小民按数纳钱,吏胥无由刁难,此诚为解民倒悬之良方!
此议或涉祖宗成法,然观今日新钱法之效,实乃大势所趋。
臣位卑言轻,然念及民生疾苦,不敢缄默。
伏惟殿下明察秋毫,权衡利弊,天下幸甚!万民幸甚!
臣岳正昧死谨奏。
写完最后一个字,岳正悬笔良久,墨点滴落在奏本边缘,晕开一小团深色。
他心知肚明,这“一切赋税折色征收”的想法,比单纯的新钱法、商税改革,更要命百倍。
这几乎是在挖大明的根,必将掀起滔天巨浪。
想起在北京时,同李侃共事那段时间,想起家乡百姓的遭遇,岳正胸中那股憋闷之气陡然一壮。
他不再犹豫,毅然在奏疏末尾,签下了自己的名字——岳正。
墨迹未干,门外忽传来属下的声音,带着几分急促:“岳大人,钱法局南京分署的金主事来了,说有要事寻您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