尘土落尽,宫门重归寂静。萧锦宁收回目光,转身步下高台,素裙拂过青石阶,未留半分迟疑。她未回侯府,径直往东宫侧殿去。齐珩亲征已两日,留守诸事尚未交接完毕,案上文书堆叠如山。
她刚入殿,内侍便迎上来,双手呈上一封火漆密报:“江南八百里加急,兵部不敢擅专,请萧女官定夺。”
她接过拆开,粗纸墨字潦草却急迫:**“军饷未至,士卒哗变,粮秣断绝,恐生兵乱。”**
她指尖一顿,将纸页置于案头,取来兵部存档底册比对。拨款数目清晰,户部确已出银,经手为江南转运司三名官员:周通判、李运使、王押官。账面记载军饷已于十五日前启运,途中报称遭匪劫道,折损六成,余者以“损耗”列项销账。
她合上册子,声音不高:“传押运副使,即刻来见。”
副使不到半个时辰便至,衣襟沾灰,显然是从城外驿站疾驰而来。他跪地禀报,言辞谨慎,只说途中遇雨,山路泥泞,车轴断裂,银箱倾覆入沟,打捞不及。
萧锦宁不语,只命人取来历年军需清单。一页页翻过,她发现近三年来,凡经江南转运司之军资,皆有“损耗”记录,数目递增,手法如出一辙。她抬眼问副使:“往年损耗几何?”
“回……回女官,往年不过一成,今年实因天灾……”
“三年前,损耗七千两;两年前,一万三千两;去年,二万一千两。”她打断,“今年报损八万两,是前三年总和的四倍。天灾如此精准,年年落在同一段山路?”
副使低头,额角渗汗,再无话可答。
她不再多问,当即拟令,拘传周通判、李运使、王押官三人,暂押大理寺候审。令出之后,她并未歇息,反亲自提笔,誊抄三份兵部原始拨款文牒,另附历年账目节录,封入信匣,命人快马送往江南旧驿——那里尚有数名退役押运老兵驻守,若军饷曾被截留,必有人知内情。
三日后,消息回传。一名老卒供述:去年秋,确有一批银车绕道偏离官道,夜行至盐商许家私仓,由王押官亲自督办卸货。另有两名卒子曾欲声张,次日便暴病身亡,棺木连夜焚化。
她将口供与账册并列于案,逐条核对。虚报损耗十七项,其中“马匹惊厥”“江水暴涨”“盗匪突袭”等名目荒诞不经,且每项损耗银两数目,恰好能被三百整除——此为盐商结算银票的常用单位。
至此,贪污路径已然明晰:地方府衙先虚报军需,户部拨款后,银两不出库便转入转运司私账;途中伪造劫道假象,实则将银运至盐商家中,由其代为熔铸洗银,抽成三成归己,余者再以“残银”名义补交兵营,层层盘剥,中饱私囊。
她整理全案卷宗,援引《大周律·职制篇》:“克扣军资、贻误军机者,斩。”附证据清单,呈报御前。
当日下午,圣旨下达:主犯周通判革职下狱,秋后问斩;李运使流三千里,充军漠北;王押官即日押赴市曹,杖六十,发配岭南;其余涉案吏员共十二人,革籍永不录用。户部紧急调拨库银十万两,由监察御史押送,直赴江南前线营地,限七日内到账。
军饷补发令出即行,市井渐安。士兵得饷,躁动平息,边军稳如磐石。
案结当日黄昏,萧锦宁走出大理寺。天色微沉,风自街口穿巷而过,卷起几片枯叶。她步下台阶,袖中笔记未收,指节仍压着最后一页供词。
忽闻前方喧闹,百姓围聚一处坊墙,指指点点。有妇人惊呼:“又倒下一个!前日李家郎君也是这般,烧得神志不清,倒在井边!”
她脚步一顿,眉心微蹙,转向街市方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