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下小说网 > 女生言情 > 天幕:从带老朱看南京大屠杀开始 > 第378章 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

第378章 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(1 / 2)

苍穹之上,那面泛着冷冽金属光泽的巨幕再度无声铺展,笼罩了万朝时空的每一个角落。无论是闺阁中的女子,还是苦读的士子,抑或是田间地头的农夫、走街串巷的商贩,乃至高居庙堂的君臣,皆不由自主地停下手中事务,仰首望向这横亘天地的异象。

“天幕重启·礼俗探微”

“本期所示:何以成婚?——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的由来与约束”

光影流转,并未直接呈现具体人物故事,而是先以简洁的文字和符号图示,点明核心主题。

“问题:古代中国(尤指宋明理学昌盛后)婚姻,为何强调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,严禁男女自行交往结合?”

画面随即切换,展示一系列社会场景:

- 高墙深院的宅邸内,男女居住区域有明显分隔,有“中门”、“内闱”等标识。青年男女即便在家庭内部,非特定场合亦不轻易见面。

- 市集街道上,男女各自行走,如有必要接触(如买卖),亦保持距离,言语简短,目不斜视。

- 乡村田间,男女劳作区域亦隐隐分开,青年男女偶然视线交汇,立刻各自避开。

旁白文字浮现,语气平直:“程朱理学兴起并成为官方意识形态后,社会对男女之间的界限(“男女之防”或“男女大防”)规定日益严格、细致。男女日常交往受到极大限制,自由接触、相互了解的空间被极大压缩。“男女之防”被视为维护社会伦理秩序的首要屏障。”

紧接着,天幕以假设(此处为天幕自身构建的例证场景,非用户要求的假设语境)但明确的方式,对比两种截然不同的婚恋途径:

一边是:春日野外,一名布衣青年偶然瞥见邻村河边洗衣的女子(面容模糊,代称“小芳”),心生好感。他若直接上前搭话、赠送信物、表达情意……画面立刻被打上巨大的红色“×”符,并标注:“伤风败俗,有违礼教,为社会所不容,家族所不齿。”

另一边是:同样的人物,青年将心意告知父母。父母斟酌后,请来一位专业的中介人——媒妁(画面显示通常为中老年妇人或男子,手持姻缘簿、红线等象征物)。媒人前往女方家,与对方父母沟通,交换双方门户、年龄、品行、家境等信息。经过数次往来磋商,若双方父母初步同意,再安排合婚、纳采等正式礼仪程序。

天幕特别强调了“媒妁”在此过程中的法定与礼仪双重角色:““媒”,谋也,谋合二姓;“妁”,酌也,斟酌二姓。媒妁之言,不仅是为双方传递信息、牵线搭桥,更是婚姻合乎礼法程序、获得社会承认的必需环节。无媒妁居中,则婚姻缺乏合法性与正当性。”

画面总结,呈现出一场传统婚礼的前期准备流程简图,其中“父母之命”(双方家长同意)与“媒妁之言”(正式媒人接洽)是启动所有后续“六礼”(纳采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征、请期、亲迎)的绝对前提。旁白点出关键:“在此规范下,青年男女的个人情感与意愿,须服从于家族利益、门户匹配与社会礼法。自行结合,被斥为“野合”、“私奔”,不仅当事人遭受道德谴责,亦可能面临家族惩罚、法律制裁与社会排斥。”

最后,天幕定格在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八个古朴篆字上,缓缓旋转。背景是隐约的深宅高墙与穿梭其间的媒人身影。文字浮现:

“防闲男女,礼教所重。”

“媒通二姓,言定终身。”

“合两姓之好,非二人之私。”

天幕光芒渐收,隐入苍穹。

万朝时空,这一次的寂静中涌动着极为复杂、微妙、甚至截然对立的情绪暗流。婚姻嫁娶,是人伦之始,是每个时代、每个阶层都无法回避的切身之事。天幕所揭示的,并非遥远的国策或帝王轶事,而是直接叩击着无数青年男女心扉,关乎他们一生幸福的礼法枷锁与通行规则。反应因时代、地域、性别、阶层而千差万别。

**春秋战国,某诸侯国城邑。**

街衢之上,行人驻足观看天幕,议论声起。

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?这不是自古皆然么?《诗》里不也说‘娶妻如之何?必告父母’、‘娶妻如之何?匪媒不得’?”一位身着士人深衣的老者捻须道,觉得天幕所言并不新鲜。

旁边一名年轻的商贩却挠头:“话虽如此,可俺记得《诗》里也有不少‘窈窕淑女,君子好逑’、‘静女其姝,俟我于城隅’之类的篇章,男女之间,似也并非全然隔绝,不能互通情意啊。”

老者瞥了他一眼:“后生,那是古风!是王者之化行于天下时的淳朴景象。而今礼崩乐坏,诸侯征伐,男女之别若不严,则家室不宁,伦理乖乱。媒妁正名分,父母主婚配,方能定人心,序人伦。你所说的那些诗篇,亦有‘发乎情,止乎礼义’之训,岂是鼓励私相授受?”

不远处,几名采桑归来的女子挽着竹篮,低声交谈。

“天幕说后世‘男女之防’极严,连看一眼、说句话都不可?”一个年轻姑娘咋舌。

“怕是夸张了些。咱们平日去溪边浣衣,去市集卖丝,不也常与男子照面?只要举止守礼,言语端庄,并无大碍。”年长些的妇人道。

“可若是喜欢上什么人,当真只能等父母和媒人安排吗?”最年幼的少女望着天幕上那个被打上红叉的“搭讪”场景,眼中有些迷茫。

年长妇人叹口气:“傻丫头,婚姻大事,关乎两族,自然要父母长辈权衡门户、品行。至于心意……相处久了,自然会有。若婚前便百般牵挂,失了端庄,反倒不美。媒妁之言,正是为彼此留得体面。”

少女似懂非懂地点点头,心中却仍有一丝莫名的怅然。此时,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虽已是主流观念,但社会风气相对后世仍显宽松,民间尤其是下层民众的男女交往限制并非铁板一块,对“情”的认可也保留在《诗经》等经典与民间歌谣中。

**秦,咸阳,市井与官府。**

秦法严苛,重农战,轻私情,对家庭秩序、人口管理有严格规定。天幕所示内容,在秦人看来,颇有些与秦律精神暗合之处。

一名法令吏看完天幕,对同僚道:“天幕所言‘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’,与我秦律中‘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’之策,看似不同,实则皆是为了整饬户律,明确家室,便于官府管理赋役、连坐。男女无媒而合,易生奸私,乱户籍,损国力。有媒妁官契(秦时民间婚嫁或需报备),则名正言顺,利于统御。”

另一吏员点头:“正是。且婚姻关乎财产继承、爵位传递,岂容儿戏私定?父母主婚,合乎尊长之权;媒妁为证,杜绝日后争讼。此乃安定之道。至于‘男女之防’,商君之法本就有‘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’之类条文,旨在改变戎狄之俗,强化男女之别、夫妇之伦。天幕所说后世理学之严,不过是将此理推向极端罢了。”

普通秦国民众,在繁重徭役和严酷法令之下,婚姻更多是组成生产单位、完成国家赋役任务的方式。“私情”的空间本就狭小,对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的接受度反而较高,视其为当然之理。但也有少数年轻隶臣妾或平民,在劳作间隙瞥见天幕,心头或许会掠过一丝对“邻村小芳”的模糊想象,随即被现实的沉重压力驱散。

**汉,长安,未央宫侧殿。**

汉武帝刘彻正与几位近臣议事,天幕突现,众人移步观望。看到“程朱理学”字样,刘彻略感困惑,因这是后世概念。但“男女大防”、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的内涵,他并不陌生。

“董仲舒,”刘彻看向以倡导“三纲五常”闻名的大儒,“天幕所言后世礼教于男女之别如此苛严,乃至需‘媒妁之言’方可通婚姻,汝之‘夫为妻纲’、‘阳尊阴卑’之论,是否已启其端?”

董仲舒肃然答道:“陛下,臣所言纲常,乃天地之常经,古今之通义。男女有别,夫妇有义,自是伦常之本。然‘媒妁之言’,古礼已有,《周礼》设‘媒氏’掌万民之判。其意在防淫佚,正人伦,合二姓之好,上以事宗庙,下以继后世。至于后世执行或有过苛之处,乃时势使然,非立论之初衷。臣之《春秋繁露》,亦强调‘王道之三纲,可求于天’,重在确立秩序,非为禁锢人情。”

刘彻不置可否,转而问一旁的东方朔:“曼倩,你素来诙谐通达,以为此制如何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