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这工时、工资,又该如何定?”另一个官员问道,“各行各业,情况千差万别。江南的丝织厂和西北的煤矿,能用一个标准吗?若是一刀切,恐怕会天下大乱。”
这个问题,也让赵淳陷入了沉思。
就在他们争论不休之际,一封来自流求的信,送到了赵淳的手中。是苏云写来的。他显然已经通过自己的渠道,得知了太子准备立法的事情。
信中,苏云对太子的想法表示了高度的赞赏和原则上的支持。
“……殿下能洞察工业化之下的社会新疾,并试图以立法之钥解之,此乃明君之兆,臣心甚慰。”
但紧接着,苏云也提出了他务实的建议。
“……然,立法需兼顾发展与公平,不可一蹴而就。步子迈得太大,容易扯着蛋。臣以为,立法当循序渐进,因地制宜。可先立一总纲,明确劳工之基本权益,如人身安全、最低报酬等。再授权地方,根据不同地区、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,制定相应的施行细则。”
“譬如,对矿山、冶炼等高危行业,安全标准必须从严。而对季节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业,工时规定则可适当放宽。总之,律法不能成为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缰绳,而应成为规范其健康发展的河道。”
苏云的这封信,如同一盏明灯,为争论不休的草案小组指明了方向。
赵淳恍然大悟。是啊,不能搞一刀切。要抓大放小,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。
于是,草案的思路变得清晰起来。
最终,经过一个多月的反复修改和辩论,一份《大宋工坊劳工条例(草案)》的初稿,终于完成了。
这份史称《昭明劳工草案》的文件,首次在大宋的法律体系中,明确了“雇佣契约”的概念;详细规定了每日及每月的最高工时;设立了最低工资的指导原则;并对工伤、女工、童工(严禁十岁以下儿童做工)的保护,做出了明确的条款。
最引人注目的是,草案还赋予了“工友代表会”在薪酬、工时、安全等问题上,与资方进行协商的有限权力。
当这份草案被正式提交到朝堂上进行讨论时,立刻引发了一场巨大的政治风暴。
“荒唐!简直是荒唐至极!”御史中丞张柬之第一个站出来,痛心疾首地说道,“此法案,名为保护劳工,实为纵容贱业,挑动争端!长此以往,工人骄横,商贾畏缩,国之工商,必将凋敝!此乃动摇国本之举啊!”
“张大人言重了。”王安石立刻反驳,“正是因为无法可依,才导致劳资争端不断。此法案,正是为了给双方立下一个规矩,让大家在规矩内行事,从而减少纷争,保障工商之长远发展。这才是稳固国本之策!”
朝堂上,支持和反对的声音,吵成了一锅粥。反对者斥责太子和王安石“乱了祖宗之法,动摇尊卑之序”,而支持者则认为这是“顺应时变,为万世开太平”的善政。
赵淳坐在珠帘后,静静地听着。他知道,这场辩论,将无比漫长。但这第一步,他已经坚定地迈了出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