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0章 血书鸣冤(2 / 2)

她一口气说了七八条,逻辑严密,条理清晰,显然已经在心里演练过无数遍,对于一个妇女,这样实属不易。

李清时听着,眉头越皱越紧。

如果王氏说的是真的,那这个案子确实有疑点。

但问题是,这是郑寺卿审的案子。

郑公在世时,是南京刑名界的泰山北斗,他定的案,几乎就是真理的代名词。

“大嫂,”李清时缓缓道,“这些疑点,当年审案时,你可曾提出过?”

王氏的眼泪又涌出来:“提了……我都提了……可郑大人说,证据确凿,这些都不足以翻案……后来我夫君在牢里认了罪,画了押,案子就定了……可是大人,我夫君是屈打成招啊!他在牢里被打断了三根肋骨,高烧不退,不认罪就要被活活打死……他认罪那天,我去探监,他抓着我的手说:‘娘子,我对不起爹,但人真的不是我杀的……’”

她说到这里,终于支撑不住,身子晃了晃,几乎要晕倒。怀里的孩子紧紧抱住她,哭喊着:“娘!娘!”

李清时连忙扶住她,对周显然说:“先带她去后衙厢房,弄点热水和吃的。这事……等张大人来了再说。”

周显然点头,招呼两个衙役过来扶王氏。

王氏却挣扎着不肯走:“我不走……我就跪在这里……等肯接状子的大人……”

“张大人一定会接。”李清时说。

王氏愣住了:“张……张大人?张子麟大人?”

“对,张子麟张大人。”李清时看着她的眼睛,“如果他觉得你这案子有冤,一定会重审。”

王氏的嘴唇颤抖起来,好像听到救星,眼泪无声地流。

她终于松开了紧紧攥着血书的手,任由衙役扶起来。

跪得太久,她的腿已经麻木,几乎站不稳。

那个叫小宝的男孩紧紧抓着母亲的衣角,一双大眼睛怯生生地看着李清时。

血书被李清时接过。

白布入手,沉甸甸的,不知浸了多少血。

这时,街道尽头传来马蹄声。

张子麟骑着马,从晨雾中缓缓而来。

他今天没有坐马车,因为昨夜在衙门整理卷宗到深夜,索性就宿在了值房,一早骑马回家换身衣服,再来上值。

远远看见衙门前围着人,他眉头微皱,催马快行几步。

“子麟!”李清时迎上前,将血书递过去,“你看看这个。”

张子麟翻身下马,接过血书。只扫了一眼,脸色就变了。

“王有福……”他低声念出这个名字,“江宁府上元县,成化十九年冬,弑父案。”

“你知道这个案子?”李清时有些意外。

“知道。”张子麟的目光还停在血书上,“郑公晚年经手的几个大案之一。卷宗我看过,证据链完整,逻辑严密,是教科书般的‘铁案’。”

他抬起头,看向被衙役搀扶着、正颤巍巍走来的王氏:“你是王有福的妻子?”

王氏扑通一声又跪下了,这次是被衙役搀着,跪得不那么结实,但额头还是触到了地:“民妇王氏……求张大人为我夫君伸冤!”

张子麟没有立刻说话。

他仔细打量着这个妇人——衣衫褴褛,面黄肌瘦,额头的伤口还在渗血。

但那双眼睛里的光,他见过。

那是蒙冤者家属特有的眼神,混合着绝望、不甘、和最后一点不肯熄灭的希望之火。

九年来,他见过太多这样的眼睛。

“你起来。”张子麟的声音很平静,“血书我收了。你随李大人去后衙休息,晌午过后,来我值房,详细说案情。”

王氏愣住了,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。

十年了,她走了多少衙门,递了多少状纸,这是第一次有官员这么干脆地接下了她的血书。

“大人……您、您愿意重审?”她的声音在颤抖,很是不敢相信,以为总结听错了,有些没反应过来。

“我要先看卷宗,听你说案情。”张子麟没有给出肯定的答复,“如果真有疑点,自当重审。”

这已经足够了。

王氏的眼泪再次决堤,她想要磕头,被李清时拦住了。

“去吧。”张子麟对李清时点点头,转身向衙门里走去。

晨雾完全散了,阳光洒在大理寺的飞檐上。

张子麟拿着那块浸血的白布,步伐沉稳,但握布的手,指节微微发白。

走进衙门,穿过前堂,廊下已经有同僚在走动。

有人看见他手里的血书,投来好奇的目光,但没人上前询问。

张子麟径直走向案卷库。

守库的老吏认得他,见他来,起身行礼:“张大人,今日要查什么卷宗?”

“成化十九年,江宁府上元县,王有福弑父案。”张子麟说。

老吏怔了怔,脸色变得有些古怪:“张大人……那可是郑老大人审的案子。卷宗封存在甲字三号柜,十年没人动过了。”

“我知道。”张子麟说,“取出来吧。”

老吏犹豫了一下,还是转身去取了。

不一会儿,捧着一个厚厚的卷宗盒过来。

盒子是樟木的,锁着铜锁,上面贴着一张泛黄的封条,写着“成化十九年十二月封”,盖着大理寺的朱印。

封条完整,说明十年间确实没人动过。

张子麟接过盒子,回到自己的值房。他没有立刻打开,而是将血书铺在案上,细细看了一遍。

字是用血写的,有些地方因为血液凝固而笔画粘连,但内容清晰可辨。

王氏的陈述与李清时转述的大致相同,但更加详细。

她写下了当年作证的每一个人的名字,写下了每一个疑点的具体细节,写下了丈夫在狱中受刑的惨状,也写下了这十年来,她如何一边抚养幼子,一边攒钱,一边打听当年案情的细枝末节。

最后几行字,笔画颤抖得厉害:“民妇一介女流,不识大字,此状乃典卖嫁衣,请街头代书先生所写。然先生畏官府之威,不敢落笔要害,民妇遂咬破手指,以血补之。十年冤屈,如石压心,不敢或忘。今携幼子跪叩大理寺,非为翻案求财,只求亡夫清白之名,求我儿不必终生背负‘杀祖逆子’之后名。若得青天垂怜,重审此案,民妇愿折寿十年,以报天恩。”

张子麟沉默地看着这几行字。

十年,差不多已是自己来大理寺任职将满的时间。

一个妇人,带着一个孩子,为了一桩已经盖棺定论、上级主审官都已去世的“铁案”,奔波了十年。

这需要多大的执念?

他忽然想起九年前,自己刚到大理寺时,陈寺丞对他说过的话:“子麟,你要记住,刑官手中笔,笔下有人命。你写下的每一个字,都可能决定一个人的生死,一个家庭的存亡。所以下笔之前,要多看,多听,多想。”

那时他年轻,虽然点头称是,但并未完全理解这句话的分量。

九年过去了,他经办了上百桩案子,见了太多生死,太多悲欢,太多无法用律法简单裁断的人情纠葛。他渐渐明白,刑官不仅要精通律法,更要懂得人心。

因为所有的罪案,最终都是人心的折射。

而现在,一桩十年前的老案,以这样一种惨烈的方式,重新摆在他的面前,他该如何做呢?

他深吸一口气,拿起钥匙,打开了卷宗盒上的铜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