众人都看向他。
“太湖周边多蚕桑,农户养蚕需本钱买桑叶、雇人手。每年三四月,正是青黄不接时,家家户户都要借贷。若是严限利息,谁还愿意借出?去年我在吴郡,就见过一例:官府严查高利贷,结果到了养蚕季节,农户无处借贷,眼睁睁看着蚕饿死大半。秋后丝价大涨,那些农户反而更穷了。”
刑部那位友人皱眉:“这……总不能任由豪强盘剥吧?”
“自然不能。”崔琰道,“但治大国如烹小鲜。我巡察各地,发现一个道理:越是看似完美的法令,越要小心。比如这高利贷,若一律严惩,豪强就会想出新花样。我在陇右见过‘赊购牲畜’:农户‘赊’一头牛,秋后还两头羊,实则仍是高利贷。在江南见过‘预买丝绢’:春天以极低价格‘买’下秋后丝绢,农户到手现钱不足市价一半。这些手段,契约上干干净净,官府怎么管?”
席间一时安静。烛火跳动,映着众人若有所思的脸。
崔琰继续道:“所以依我看,朝廷立法,不能光看京城、州府的案子,还得想想穷乡僻壤的情形。京城富庶,五分息或许够用;但边远州郡,风险大、周转慢,若利息太低,根本无人愿贷。最后苦的还是百姓。”
“那依崔兄之见,该如何?”有人问。
“要分层。”崔琰蘸着酒水,在案上画了几道,“第一层,对逼死人命、强占田宅的,从严从重,这没商量。第二层,对寻常民间借贷,定一个合理上限,这个上限要因地制宜,不能一刀切。第三层,官府要做事——常平仓的粮食,府库的闲钱,拿出来低息放贷。百姓有了指望,豪强就不敢太放肆。”
他顿了顿,声音低了些:“这些话,我明日离京前,会写成条陈递上去。能不能被采纳,就看天意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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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日后,崔琰的条陈通过通政司送到了两仪殿。恰逢司马柬召户部、刑部、御史台商议高利贷新规细则。
皇帝将崔琰的条陈传示众人。条陈中详细列举了在各地巡察时所见的高利贷变相形式,以及不同地区的借贷习惯、风险差异,最后建议:“立法宜存弹性,执法须察实情。可定基准利息,许各州刺史视年景、地情微调,报户部备案即可。”
刑部尚书有些犹豫:“若许地方微调,恐生弊端……”
“所以要报备。”御史中丞接口,“崔琰此议,其实与张侍中‘疏堵结合’一脉相承。臣以为可行:朝廷定框架,地方酌情,既不失原则,又兼顾实际。”
司马柬听着众人议论,心中渐明。他想起之前铜矿与山林之争(第276章),也是要在国计与民生间找平衡;想起漕运改革(第272章),也要考虑漕丁转业的具体困难。治国之道,从来不是非黑即白。
“准。”皇帝最终拍板,“新规就按此思路:第一,恶性高利贷致人死伤者,以伤人罪论,从严惩处;第二,民间借贷月息,以八分为上限,各州可根据年景在六分至十分间调整,但须报户部核准;第三,令各州郡以常平仓粮、府库余钱设‘平贷所’,春贷秋还,息不过三。具体细则,你们三部再斟酌,十日内呈报。”
“臣等遵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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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月后,新修订的《民间借贷条例》正式颁布。
与最初那份严厉的草案相比,这份条例细致了许多:区分了恶性借贷与寻常周转,设立了利息弹性区间,明确了官府平贷的责任。最重要的是,条例最后附了一份“地方变通备案细则”,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微调执行。
诏书下达那日,崔琰已行至河北道境内。在驿站接到抄送的文书,他细细读了一遍,脸上露出欣慰之色。
随行的年轻御史有些不解:“使君,这条例比最初草案宽松多了,能管住豪强吗?”
崔琰收起文书,望向驿道两旁刚刚返青的麦田:“治国如治水,堵不如疏。你看这田间沟渠,若全部封死,春雨一来必成涝灾;若开合有度,方能灌溉庄稼。这条例给了地方酌情之权,看似宽松,实则逼着各州刺史动脑筋——既不能让豪强肆意盘剥,又不能断了民间周转。这才是治本之策。”
年轻御史若有所思。
远处村庄里,隐约传来犬吠鸡鸣。春耕时节,正是农户需要借贷买种、雇牛的时候。今年,他们或许能多一个选择——去州郡的平贷所,借一份利息不高的官贷。
而这份来自朝廷的条例,就像春雨一样,未必轰轰烈烈,却悄然渗透到帝国的每一个角落。它不完美,留有缝隙,但正是这些缝隙,让律法有了呼吸的空间,让地方有了变通的余地。
洛阳城中,张华在门下省衙署收到颁行的条例,看到其中采纳了自己和崔琰的多条建议,只是微微一笑,便又埋首于下一份待审的文书。
两仪殿里,司马柬站在窗前,看着宫院中盛开的桃花。他想起父皇在世时曾说:“为君者,要在刚柔之间、宽严之际找到那条线。找到了,天下可治;找不到,纵有严刑峻法,也是治标不治本。”
如今,他正在寻找那条线。
从减免赋税到漕运改革,从边疆调解到矿政平衡,从礼制匡正到借贷立法……一条条线逐渐清晰,交织成一张治理的网。这张网有经纬,也有弹性;有规矩,也有余地。
窗外春风拂过,吹落几瓣桃花,飘进殿内,落在御案那份新颁的条例上。
朱批的墨迹已干,而它的故事,才刚刚开始在民间流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