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57章 官制初立(1 / 2)

封赏的诏书墨迹未干,空气中还弥漫着功臣们或志得意满、或暗藏计较的复杂气息,一场更深层次、也更触及根本的变革,便已如无声的潮水,开始浸润大齐王朝新生的肌体——这便是官制的正式确立与推行。

《大齐开国官制纲要》的最终定稿,在杜谦主持下,经过与黄巢反复商议、与核心文武多次辩论,终于在六月底呈于御前。这份纲要摒弃了完全照搬唐制的思路,也非凭空臆造,而是在“效率、公平、制衡”三原则下,对旧有架构进行了大胆的拆分、合并与创新。

纲要的核心,是确立了以“三府六部一台”为主干的中枢架构。

“三府”指:中书府、门下府、尚书省。名称沿用,但职能与关系进行了调整。中书府掌机要决策、诏敕起草,长官为中书令(杜谦兼任),权力较唐时更为集中;门下府掌审议封驳、监察礼仪,长官为侍中(暂由陆贽担任),保留了制衡中书的职能,但审议范围有所限缩,重点在于确保政令不违基本法度与皇帝意志;尚书省仍为最高行政机构,下辖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,但尚书令虚置(黄巢自领),以左右仆射(杜谦兼左仆射,右仆射暂缺)为实际长官,总理政务。

在“三府”之外,新设“枢密院”,与中书、门下、尚书并称“四府”,专掌军机、武官选授、边防镇戍、地图舆马之政,直接对皇帝负责,长官为枢密使(林风担任)。此举将军权从传统的兵部及宰相体系中相对独立出来,既强化了中央对军队的控制,也体现了新朝对武备的重视。

“一台”则为“都察院”,由原察访司升格改制而来,独立于行政与军事系统,专司监察、弹劾百官,长官为左都御史(暂缺,由黄巢直接掌管),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,巡视地方。都察院拥有独立奏事、风闻奏事(但需对重大弹劾负责)之权,成为悬在百官头顶的一柄利剑。

此外,还有一系列直属皇帝的机构,如“度支司”(掌国家财政预算、审计、仓储)、“将作监”(掌工程制造)、“司农寺”(掌农业仓储)等,或沿用旧名而职权调整,或为新设。

地方官制亦有革新。废节度使(暂时保留少数边镇,但削其财权、监察权),改设州、县两级。州长官为刺史,县为县令,均由中央直接任命。重要州郡,增设“防御使”或“团练使”掌军事,与刺史分权制衡。同时,都察院的监察御史分区巡按,直接向中央报告地方吏治民情。

官制改革的另一项核心,是选官制度的初步确立。明确“科举取士”仍为主流,但内容需改革,增加策论、实务比重,减少浮华诗赋。同时,开辟“荐举”、“军功转文”、“吏员考绩升迁”等多种途径,旨在打破世家对仕途的垄断,为寒门及有实际才干者开辟通道。首次“开平科举”定于明年春举行,诏令已下,天下震动。

这份纲要,连同详细的各部门职责、品级、员额、俸禄规定,在七月初一的大朝会上,由杜谦向满朝文武正式宣读。宣读完毕,殿中一片寂静,随即响起了压抑不住的嗡嗡议论声。

冲击是巨大的。许多原唐朝官员,尤其是中高层,发现自己熟悉的职权范围被重新划分,一些部门被合并或削弱,而像“枢密院”、“都察院”、“度支司”这样的新设机构,则掌握了令人侧目的重权。军权独立,财权集中,监察强化——这无疑极大地加强了皇权,也改变了权力运行的逻辑。

林风对枢密院的设立最为满意,这意味着军队系统有了独立且高规格的发言平台。但一些习惯了军政一把抓的将领,对地方上军事长官与行政长官分设、且受监察御史监督的安排,则感到束缚。

文官系统内,反应更为复杂。杜谦位极人臣,兼领中书令、尚书左仆射,权势熏天,但同时也被置于都察院和门下府的监督制衡之下。陆贽执掌门下,看似清贵,实则审议之权被限定,更多是礼仪与程序性职能。六部官员则需适应新的上级(尚书省)和同僚(来自其他途径升迁者)。

最受震动的,莫过于那些依靠门荫、旧关系的官员。新的选官途径,尤其是对“吏员考绩”和“荐举担保责任”的强调,意味着混日子、靠关系的时代可能一去不复返。而都察院的设立,更让许多人感到脊背发凉。

孔纬在府中细细研读了颁布的官制纲要全文,掩卷长叹:“集权于上,分权制衡于下;重实务而轻虚文;开寒门而抑豪右……此制若行,确与前朝气象迥异。然操之过急,恐生变乱;推行得人,或可收奇效。黄巢……陛下之魄力,非常人可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