雪斋点点头。
两名护卫立刻冲出去,将两人按倒在地。搜身时,从独眼男的内袋里找出一封密信,上面写着“货滞北岭,速清道”,没有署名,但用的是走私团伙惯用的暗语。
“带回去。”雪斋说。
审讯在治所西厢进行。房间不大,只有一桌两椅,墙上挂着《市令七条》。独眼男被绑在椅子上,一开始闭嘴不答。雪斋也不急,让人把查获的货物清单摊在桌上,一项项念给他听:粗盐三百斤,南蛮铁钉两千枚,长崎漆器十二件,佐渡铜钱五十贯。
“这些东西,值多少?”雪斋问。
男人不答。
“按市价算,至少八百贯。”雪斋说,“你拿多少?五十?一百?还是只管跑腿,拿几个饭团?”
男人眼皮跳了跳。
“你不是头目。”雪斋说,“你只是中间传话的。你在码头接货,再送到山里,有人给你钱,对不对?”
男人依旧沉默。
雪斋站起身,走到门口,对外面说:“放他走。”
护卫一愣:“大人?”
“我说,放他走。”雪斋重复,“给他十文钱,让他自己出城。”
半个时辰后,独眼男独自出了西门,往北而去。两名便衣护卫远远跟在后面,穿着渔夫的衣服,手里拎着鱼篓。
三天后,他们在旧码头看见了他。
独眼男走进一家临河的茶屋,在角落坐下。不久,一个穿蓑衣的男人进来,坐到他对面。两人说了几句,蓑衣男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,递过去。独眼男打开看了看,点头。
护卫立刻动手。
两人当场被抓,布包里是三十枚南蛮银币,正是走私所得的分成。顺线索搜查,又在附近渔村找到两处仓库,一间藏铜钱,一间堆药材和南蛮绒布。所有货物均无纳税印鉴,来源不明。
雪斋亲自带人查封。他在仓库里走了一圈,见货品堆放杂乱,但分类清楚,显然有人长期经营。他让文书登记造册,又命牢役将主犯收押,其余从犯逐一录供。
第五日,告示贴到了市坊入口。
纸上写明了走私案查处经过,列出没收物品清单,并加盖官印。末尾写道:“凡合法商贩,可至治所申领‘通关文牒’,凭此可免查验,快速通行。一经发现伪冒,严惩不贷。”
当天下午,茶棚里聚了十几名中小商户。
“这下好了。”卖布的老汉说,“我那越后绢再也不怕被人压价了。”
“就是得跑一趟治所。”卖米的妇人说,“要带账本、样品,还得讲清楚货源。”
“跑一趟怎么了?”旁边人笑,“省下的税钱够你吃半年肉。”
众人议论纷纷,气氛比前些日子松快许多。雪斋坐在角落,没说话,只听着。有人认出他,想上来道谢,他摆摆手,起身走了。
傍晚,他回到治所正厅。
最后一份缉私报告已经批完,墨迹干了。他合上卷宗,抬头看向窗外。街市上传来叫卖声,炊饼摊的炉火映着人影,孩子们在巷口跳格子,嘴里念着算盘口诀。
近侍端茶进来,轻声问:“大人,北面的事……完了?”
雪斋站起身,整了整外袍。
“北面事毕。”他说,“该去看流民营地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