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下小说网 > 女生言情 > 联的江山,全是梗!!! > 第76章 冰梅风波与雾锁运河

第76章 冰梅风波与雾锁运河(1 / 2)

东宫寝殿内,气氛因皇帝的骤然驾临而降至冰点。皇后钱氏脸色铁青,坐在榻边,一手握着刚喝了安神汤药、脸色还有些发白的太子的手,另一只手却因用力而微微颤抖。几位嬷嬷太监跪了一地,大气不敢出。万贞儿独自跪在稍远些的冰凉金砖上,头深深埋下,只能看见她梳得一丝不苟的发髻和微微颤抖的肩膀,不知是恐惧还是别的什么。

那碟惹祸的冰镇杨梅,已被太医仔细查验过,此刻用一个白瓷碟子盛着,放在旁边的紫檀小几上。五六颗紫红饱满的杨梅,裹着一层晶莹的冰霜,在宫灯下泛着诱人又冰冷的光泽。太医署的院判刚刚回禀完毕:“……陛下,皇后娘娘,此杨梅本身并无毒,只是用冰镇得太过,性极寒凉。太子殿下大病初愈,脾胃尚弱,骤然食之,故引发腹痛。幸而殿下只食三两颗,且发现及时,已无大碍,休息调养一两日便可。只是……此物确非宫中御膳房所出,亦非正当时节贡品,似是南方快马加急运来,以冰镇之法保存的。”

林锋然没有立刻发作。他先走到榻前,查看了一下儿子。朱常洛显然被方才的腹痛和眼前的阵仗吓到了,小脸苍白,眼神躲闪,尤其在触及父皇冰冷的目光时,更是往皇后怀里缩了缩。

“洛儿,” 林锋然开口,声音听不出喜怒,“这杨梅,好吃吗?”

朱常洛怯生生地点点头,又飞快地摇头,带着哭腔:“父皇,儿臣错了……儿臣不该乱吃东西……肚子好疼……”

“知道疼就好。” 林锋然语气依旧平淡,“是谁给你的?”

太子的目光,不由自主地瞟向跪在地上的万贞儿,嘴唇嚅动了一下,没出声,但意思已明。

林锋然这才缓缓转身,目光如同实质的冰锥,落在万贞儿身上。“万贞儿,太子所食冰镇杨梅,可是你私下带入宫中的?”

万贞儿以头触地,声音带着恰到好处的哽咽与惶恐:“陛下明鉴!奴婢……奴婢该死!奴婢见太子殿下病后食欲不振,心中焦急。前些日子,奴婢在宫中偶然听人说起,宫外有南边来的快船带了时新杨梅,用冰镇着,最是开胃。奴婢……奴婢一时糊涂,想着能让殿下开开胃也是好的,便……便求了在采买上认识的一个相熟太监,托他悄悄带了一小碟进来。奴婢绝无他意,更不知此物性寒,会伤了殿下凤体!奴婢罪该万死!求陛下、娘娘饶命!” 她一边说,一边咚咚叩头,额前很快现出红痕。

理由听起来合情合理——关心太子,糊涂行事。而且她只说是“托人带入”,并未承认是自己出宫或经手复杂渠道,将责任推给一个“相熟太监”(此刻怕已不好追查),也避开了“私相授受”、“勾结外官”等更重的罪名。至于那“相熟太监”是谁,从何得来杨梅,她一概“不知”,只是“听说”。

皇后气得浑身发抖,指着她:“好一张巧嘴!你既知是‘悄悄’,便知此事不合规矩!太子入口之物,岂是你能私自做主的?还敢狡辩是‘一片好心’?你这好心,险些害了太子!”

“奴婢知罪!奴婢知罪!” 万贞儿只是叩头,泪如雨下,那副悔恨无助的模样,任谁看了都会觉得她只是一时糊涂办了错事的可怜宫女。

然而,林锋然却从她那完美无缺的“表演”中,看到了一丝刻意。她太清楚如何示弱,如何将“大错”轻描淡写成“小过”,如何利用“关心太子”这块无可指摘的挡箭牌。而且,时机如此巧合,就在她表哥“意外”身亡、她被边缘化之后不久。这真的只是一次单纯的“讨好”吗?那杨梅,真的只是“性寒”而已?

“你托的是哪个太监?杨梅从何而来?一五一十说清楚。” 林锋然冷声道。

万贞儿哭声微顿,随即更加凄楚:“陛下恕罪……那太监……那太监奴婢也只见过几面,是在内务府浆洗房那边当差的,姓甚名谁,奴婢实在记不清了。杨梅……杨梅是他从宫外带来的,说是南边商人快船运到的,具体来历,奴婢一个深宫妇人,如何得知?奴婢真的只是一时糊涂啊!” 她将“浆洗房”、“记不清”、“深宫妇人不知外事”几个点抛出,既显得合情合理(宫女接触低等杂役太监是常事,记不清名字也正常),又彻底堵死了追查的路径——一个浆洗房的低等太监,经手宫外物品的渠道多而杂,查起来大海捞针,且极易惊动背后可能存在的网络。

林锋然知道,再问下去,恐怕也问不出什么。这宫女,早有准备。他心中杀机已动,但此刻发作,理由似乎不够充分——为几颗让太子腹痛的杨梅,重罚甚至处死一个“一片好心”的宫女,传出去,对太子的名声,对他这皇帝的“仁德”,都非好事。尤其,还可能打草惊蛇,惊动她背后的人。

他沉默了片刻,这沉默让殿内的空气几乎凝固。良久,他才缓缓开口,声音不高,却带着帝王的金口玉言,不容置疑的分量:“万贞儿,私带宫外禁物入宫,进于太子,致太子凤体违和,其行可鄙,其心当诛。”

万贞儿浑身一颤,叩头不止。

“然,念你伺候太子多年,素有微劳,此次亦属无心之失。” 林锋然话锋一转,却更冷,“死罪可免,活罪难逃。着即褫夺宫女身份,贬入浣衣局为最下等杂役,非诏不得出。太子身边,永不录用。那个传递杨梅的太监,着冯保严查,一经拿获,杖毙。东宫一应伺候人等,再有敢私相授受、不遵规制者,以此为例!”